蒙自市人民檢察院招聘書記員公告
為適應新形勢下檢察工作的需要,促進蒙自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工作的健康發(fā)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8名。具體如下:
一、崗位性質(zhì)和招聘名額
(一)崗位性質(zhì)
聘用制書記員,在檢察官的指導下,從事辦理案件的輔助工作和檢察行政事務工作。
(二)招聘名額
招聘聘用制書記員8人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符合檢察機關(guān)工作所需要的政治條件,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風正派,品行端正;
3、聘用制書記員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大專以上學歷,且能熟練運用電腦進行文字處理、表格制作等相關(guān)工作;
4、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截止2019年3月1日);
5、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6、同等條件下,轉(zhuǎn)業(yè)軍人、法律專業(yè)、通過司法考試、有駕照、有計算機相關(guān)證書資格、具有一定寫作能力者和愛好新媒體宣傳工作者優(yōu)先聘用;
7、戶口所在地不限,招聘單位不提供住宿,自行在蒙自市解決住宿;
8、與原單位有勞動合同關(guān)系的,需經(jīng)原單位同意,并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方可報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的;
3、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4、曾因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關(guān)系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工資待遇
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工資1500元。
試用期滿考察合格的,簽訂勞動合同,每人每月應發(fā)工資為3500元(含五險費用)。
四、招聘時間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
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15日,請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各類證書原件、五分照片二張到蒙自市人民檢察院504、509辦公室報名,聯(lián)系電話3722082。
(二)程序
1、筆試:內(nèi)容為法律基礎(chǔ)知識、時事政治、文秘知識等。滿分100分,筆試及格(60分)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2、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總分100分,面試及格(60分)進入后續(xù)程序。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由招錄小組組織進行。
3、考察:根據(jù)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分數(shù)確定考生進行考察,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
4、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的部分內(nèi)容執(zhí)行,招錄后體檢由招聘單位統(tǒng)一組織在市級以上的醫(yī)療機構(gòu)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5、聘用:試用期滿后,簽訂《云南省勞動合同書》(聘用期限為一年一聘)和《保密協(xié)議》。
蒙自市人民檢察院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