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面試實行封閉管理。考生報到時,必須主動將攜帶的手機、電腦等所有通訊工具和電子設備等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并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未按上述規(guī)定上交通訊電子設備的,一律視為作弊,予以取消面試考試資格。
二、面試前,考生應將本人的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交相關工作人員查驗,且不得攜帶書籍、報紙等資料進入考場。
三、面試當天考生抽簽決定面試順序和面試考場,抽簽時未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不得再參加面試。
四、考生可申請考官回避。按照公務回避暫行規(guī)定,面試考官及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公務回避。
五、面試時,考生不得穿、配戴具有識別性的制服、標志等;不得說出能夠識別個人身份的信息;面試時使用普通話作答。
說明:“考生不得說出能夠識別個人身份的信息”是指包括考生的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考生父母及親朋好友的姓名,考生畢業(yè)院校的具體名稱,考生現(xiàn)在或曾經(jīng)工作過的單位的具體名稱,考生報考單位的具體名稱、崗位代碼等能識別個人身份的信息,面試時考生如說出上述信息,視為違紀。
六、面試過程中,對考官所提問題或說明未聽清楚時,考生可要求考官再重復一遍,每次答題完畢后,報告考官“回答完畢”。面試時間到考生即停止回答。
七、考生面試成績現(xiàn)場宣布,宣讀完成績并簽字確認后考生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考生綜合成績的崗位排名于面試當天結束后在中共市委組織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上公布。
八、考生必須自覺遵守上述考試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