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安局
2017年度公開招聘文職人員公告
根據(jù)《公安部關于在城市公安機關試行文職人員制度的意見》和《云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guī)定,為優(yōu)化警力資源配置,充分利用社會優(yōu)質(zhì)人力資源加強公安工作,提高公安機關行政效能,景洪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職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符合本公告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文職人員身份
文職人員是根據(jù)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聘用的,為公安機關提供技術保障、輔助管理、行政事務等方面服務的專門人員。文職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占用公安政法專項編制,不具備執(zhí)法主體資格,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不得從事執(zhí)法或者涉密工作。
三、招聘崗位及職位
本次共招聘60人。詳見《景洪市公安局2017年文職人員招聘簡章》(附件1)。
四、合同簽訂和待遇保障
文職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由公安機關與應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合同期限初次為2年,勞動合同期滿后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續(xù)簽、變更或終止勞動合同。
文職人員工資由景洪市財政納入預算,按月?lián)芨?,并繳納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五、招聘條件及對象
文職人員的招聘堅持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的方式進行。非經(jīng)國家規(guī)定的人民警察錄用程序,文職人員不得轉(zhuǎn)錄為人民警察。
(一)基本條件
1.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
2.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zhì),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3. 自愿從事公安文職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4. 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凡于2017年7月31日前當年畢業(yè)且取得畢業(yè)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考生,均視為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可以報考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資格審查時,需要由學校主管學生工作部門出據(jù)證實其能按期畢業(yè)的證明。未按期畢業(yè)者,取消錄用資格。
5. 截止報考之日,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99年3月31日至1982年3月31日間出生)。
6. 具有西雙版納戶籍且符合條件人員:原非西雙版納常住戶口,因讀書等問題將戶口遷至大中專就業(yè)指導中心或西雙版納州各大專院校集體戶口的,不視為西雙版納本地戶籍;原為西雙版納州常住戶口,因就學將戶口遷出到所就學學校集體戶或?qū)W校所在地人才服務機構的,畢業(yè)后可遷回西雙版納的,視同西雙版納州常住戶口。
7. 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相關崗位任職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活動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5.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6.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guī)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7.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人員;
8.其他不符合招聘的情形。
六、報名程序
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需本人前往西雙版納州人才中心進行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29日至3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一)崗位查詢
招聘考試的招聘人數(shù)、崗位、資格條件詳見《景洪市公安局2017年文職人員招聘簡章》,《招聘簡章》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可通過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網(wǎng)(www.xsbnrc.cn)、景洪市政務信息網(wǎng)(www.jhszww.com)和昆明人才網(wǎng)(www.100job.cn)查詢。
(二)現(xiàn)場報名流程
1.現(xiàn)場報名流程為:自行下載《景洪市公安局文職人員招聘報名與資格審查表》填寫(一式兩份)→本人隨身攜帶相關證件前往西雙版納州人才中心報名→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將報名表等相關材料交工作人員審核。
提供材料如下:(1)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以及特殊崗位所需的等級、資格、資質(zhì)證書等材料的原件。(2)提交以上證件及材料復印件(A4紙)各1份、近期正面淺藍色底板免冠1寸照片4張。
2.報考人員需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個人信息,因個人填寫的信息和所附的相關證件材料有誤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責任;對于弄虛作假行為,一經(jīng)查實,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照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規(guī)定予以處理。
3.革命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報名時需提交《革命烈士證明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的原件,并填寫《景洪市公安局公開招聘文職人員筆試加分申請表》。
4.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計劃招聘數(shù)低于2:1比例的,取消或削減崗位計劃。因取消崗位或削減崗位,報考人員可參與崗位調(diào)劑,重新選擇滿足條件的崗位報考,審核過程與報名資格審核相同。此類人員中未通過調(diào)劑審核或不參與調(diào)劑報名的,將失去報名資格。
(三)資格審查
1.報考考生資格由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和景洪市公安局負責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確定參加筆試人員。
2.資格審查解釋權由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和景洪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七、考試程序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考試,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范圍參照公務員考試。
2.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3.《準考證》發(fā)放: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于2017年4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西雙版納州人才中心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必須本人領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領。
4.筆試加分
革命烈士的配偶和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筆試成績加3分。
(二)體能測評
1. 體能測評由招聘機關組織實施。體能測評科目為縱跳摸高,男1000米、女800米跑。標準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規(guī)定執(zhí)行。
2.按每個崗位報名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3:1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進入體能測試的人選。如報考崗位只有2:1的且參加了筆試考試的,按2:1比例進行體能測評。
3.體能測試不合格,致使面試達不到2:1比例的,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體能測評出現(xiàn)考生自愿放棄的,在初次出現(xiàn)自愿放棄時進行一次性遞補。
4.體能測評過程中,由于報考人員個人原因?qū)е虏荒茉谝?guī)定時間進行測評或明知自身進行測評可能產(chǎn)生風險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體能測評不得申請免測或緩測,測評結(jié)論一經(jīng)作出,不再進行復測。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參與后續(xù)環(huán)節(jié)。
5.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1. 景洪市公安局招聘文職人員所有崗位必須進行面試,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試的方式進行。
2.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成績現(xiàn)場予以公布。
3.按每個崗位報名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體能測試結(jié)果,按2:1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
4.如果因部分考生放棄,致使部分崗位面試達不到2:1比例的,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遞補人員須通過體能測試;若出現(xiàn)無遞補人員,面試人員達不到2:1比例的,不再進行遞補,可以按1:1的比例進行等額面試。
5.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計分辦法
考試綜合成績按100分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加分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上述成績中,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并按保留兩位小數(shù)的計算結(jié)果帶入綜合成績的計算表達式中;綜合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如果保留兩位小數(shù)的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勝出。
八、體檢和政審
面試結(jié)束后,根據(jù)招聘崗位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據(jù)招聘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政審的人選。
(一)體檢
1.體檢由招聘機關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加兄靥卮蠹膊〖皞魅拘约膊〉牟坏娩浫?。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2.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參加招聘的資格。
3.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政審
1.本次招聘公安機關文職人員考察和政審工作按《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考核政審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由景洪市公安局組織進行。
2.因考生體檢、政審不合格,從該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參加體檢和政審。
九、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jù)體檢、政審結(jié)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網(wǎng)(www.xsbnrc.cn)、景洪市政務信息網(wǎng)(www.jhszww.com)和昆明人才網(wǎng)(www.100job.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三)對于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試用,試用期不少于2個月。
十、浪費考錄資源行為和自動放棄的處理
(一)參與筆試但未參加體能測試、參加體能測試但未參與后續(xù)面試、體檢和政審環(huán)節(jié)、未按規(guī)定到招聘單位報到等行為屬于浪費考錄資源的行為,將參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
(二)應聘人員自愿放棄。
1. 進入到體能測評、面試環(huán)節(jié),自愿放棄應聘的人員,需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申請和身份證復印件。
2.因聯(lián)系不到考生進行體能測評、面試或考生個人原因不參加體能測評、面試且不作出書面說明的,視為浪費考試資源行為,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員做情況記錄。
十一、相關提示
(一)《景洪市公安局2017年度公開招聘文職人員公告》《景洪市公安局2017年文職人員招聘簡章》以及最終擬聘用人員的公示在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網(wǎng)(www.xsbnrc.cn)、景洪市政務信息網(wǎng)(www.jhszww.com)和昆明人才網(wǎng)(www.100job.cn)進行公布和查詢,其他各個招聘環(huán)節(jié)的成績查詢和公示均在昆明人才網(wǎng)(www.100job.cn)進行公布和查詢。
(二)參加景洪市公安局招聘文職人員考試的考生應保持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lián)系招聘事項;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招聘單位聯(lián)系人及電話
聯(lián)系人:王婭,電話:0691-2168033
聯(lián)系人:陳杰,電話:0871-64128998
報名地點:西雙版納州人才中心。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
(五)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偽造報考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六)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并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guī)定。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七)參加景洪市公安局招聘文職人員考試的考生可掃描下面二維碼,關注“景洪警方”微信平臺查詢招聘相關信息。
二維碼
十二、組織紀律
(一)考生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wǎng)站了解考試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公告,若因考生個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三)在招聘及聘用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景洪市公安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十三、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核實,嚴肅處理。
對違規(guī)情況進行舉報的,舉報人需提供自身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方式和具體的舉報材料。如提供虛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應舉報材料的,不予受理。
本公告由景洪市公安局、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691-2168033
附件1:景洪市公安局2017年文職人員招聘簡章.
附件2:景洪市公安局文職人員招聘報名與資格審查表.
景洪市公安局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