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玉溪市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第一批)公告》
報名條件的幾點說明
1.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此次遴選(選調)公務員對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精確到月,截止時間為此次遴選(選調)報名月(即8月),時間可接續(xù)計算。如2015年9月參加工作至2016年8月的人員,計算工作了12個月。
2.基層工作經歷的界定?;鶎庸ぷ鹘洑v是指:在縣(市、區(qū)、旗)、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qū))黨組織或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不在此列)。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中央、國家機關干部在市(地、州、盟)直屬機關工作過,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普通招生計劃各類畢業(yè)生在校期間參與的各種社會工作,報考人員在中國國(境)外的各種工作經歷等,均不算為基層工作經歷。
3.關于學歷性質的規(guī)定。此次遴選(選調)對考生的學歷性質要求分為“國民教育”、“普通高校”兩類,對兩類學歷性質的界定根據國家、省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