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陽區(qū)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位報考人員:
根據(jù)《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關于保山市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及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隆陽區(qū)(不含法、檢兩院、國土分局)考生資格復審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3年7月11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資格復審地點
隆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廳一樓(原隆陽區(qū)勞動力市場),地址:隆陽區(qū)金山路中段。
三、資格復審時須提交的材料
(一)有工作單位及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復審確認表(一式二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審核單位留存)、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部門進行審驗。具體材料及要求對照《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要求,提供報考職位所需相關材料原件。具體要求請查看云南省公務員局《關于公布云南省2013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及有關工作安排的通知》(網(wǎng)址:http://gwyj.ynhrss.gov.cn/)。
四、審核原則
資格復審須考生本人在規(guī)定時限內到指定地點進行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是否符合所報考崗位所需條進行審核,若所持證明與招考崗位條件要求不符,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xù)的考錄程序。凡本人不在規(guī)定時限內到指定地點參加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五、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公布
資格復審結束后,公布最終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并將發(fā)布關于面試及后續(xù)工作安排的通知(屆時請關注保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bshrss.gov.cn/和保山人才招聘網(wǎng)(http://www.bsrczp.com/)。
中共隆陽區(qū)委組織部:(0875)2131736
隆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5)2122827
附:證明格式
中共隆陽區(qū)委組織部 隆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證明格式
(一)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格式
同意報考證明
茲有我單位×××,性別男(女),×年×月×日生,該同志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月×日至今)在我單位工作,工作年限已滿×年。經研究,我單位同意其報考,并保證其如被錄用,將配合有關單位辦理其檔案、工資、黨團關系的移交手續(xù)。
工作單位(加蓋公章)
單位主管部門(加蓋公章)
×年×月×日
(二)四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證明格式
同意報考證明
×××,性別男(女),×年×月×日生,該同志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我縣(區(qū))從事×××××(服務類型)工作,現(xiàn)仍在職在崗(×年×月×日服務期滿),各年度考核均合格。經研究,我單位同意其報考,并保證其如被錄用,將配合有關單位辦理其檔案、工資、黨團關系的移交手續(xù)。
服務地主管部門(加蓋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