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青少年業(yè)余體校
2023年校園公開招聘簽約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宜的通知
邵思悅考生:
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fā)〔2016〕182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事業(yè)單位到校園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的通知》(保人社聯〔2020〕18號)《保山市教育體育局關于保山市青少年業(yè)余體校2023年校園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現就保山市青少年業(yè)余體校2023年校園公開招聘簽約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組織實施
資格復審采取統一時間地點,由市級人社部門組織開展資格復審工作。
二、資格復審對象
保山市青少年業(yè)余體校2023年校園公開招聘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共1人(名單詳見附件1)。
三、資格復審的時間及地點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10月16日(星期一),上午8:30。
(二)資格復審地點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陽區(qū)同仁街26號,保山市人民政府424辦公室。
四、資格復審工作流程
簽約人員憑身份證進入資格復審地點,現場進行資格復審后將《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業(yè)單位校園公開招聘資格復審表》(附件2,以下簡稱資格復審表)、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及材料復印件交工作人員存檔,完成資格復審。
五、資格復審時需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復審表》(請貼好照片)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進行審核。資格復審時要求考生本人持原件進行復審,同時需提供上述材料復印件1份(本人簽名)。
畢業(yè)證書或學位證書因遺失而無法補辦的,需提供蓋有畢業(yè)學校公章的學歷、學位獲得證明。
六、審核原則
資格復審是對簽約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報名信息的一致性進行審核,若所持證明材料與招聘崗位要求不符,則資格復審不合格,不得參與后續(xù)的招聘程序。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特殊情況經申請,人社部門同意延期的除外)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經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申請并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按該崗位面試(綜合)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員一次(按1:1的比例缺額幾人則遞補幾人)。
未盡事宜請與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咨詢。
咨詢電話:0875—2162447
監(jiān)督電話:
中共保山市紀委保山市監(jiān)委監(jiān)督舉報電話 0875-12388
附件:1.保山市青少年業(yè)余體校2023年校園公開招聘簽約人員名冊
2.《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業(yè)單位校園公開招聘資格復審表》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附件1 保山市青少年業(yè)余體校2023年校園公開招聘簽約人員名冊.xls】
附件【附件2 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業(yè)單位校園公開招聘資格復審表.xls】
來源:http://www.baoshan.gov.cn/info/5466/98378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