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簡介
富民縣住房保障中心為富民縣住房和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局管理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機構規(guī)格為副科級。
富民縣建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站,為富民縣住房和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局管理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機構規(guī)格為副科級。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專業(yè)及資格條件
計劃招聘富民縣住房保障中心管理人員崗位3人;富民縣建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站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2人。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熱愛建筑工程事業(yè),有團隊合作精神。
4、具備擬聘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yè)、技能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單位名稱 | 招聘崗位 | 學歷 | 招聘人數 | 專業(yè)要求 | 其他要求 |
富民縣住房保障中心 | 管理崗位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 | 土木工程、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城鎮(zhèn)規(guī)劃、城鄉(xiāng)規(guī)劃、城市規(guī)劃與設計 | 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 |
富民縣建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站 | 專業(yè)技術崗位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 |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術、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土木工程及相關專業(yè) | 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 |
三、招聘范圍、對象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符合上述條件的各類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即 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的證件、材料及要求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提交的材料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3年4月16日至4月19日,上午 8:30至11:30 下午14:00至17:30。
3、報名地點:富民縣黎陽路148號(富民縣社會保險局二樓會議室)
聯系人:姜洪林 聯系電話:0871—68818133。
手機:13759102413。
4、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材料:往屆生報考者在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就業(yè)登記證、相關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相關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校推薦表(或出具的學歷和專業(yè)證明)1份。
報名時由本人填寫《富民縣住建局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并交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張。
(二)報名要求
1、報考者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fā)現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由富民縣住建局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專業(yè)、學科按照《指導參考目錄》〔《研究生學科專業(yè)目錄》、《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和《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yè)目錄(試行)》〕等設置。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等的,需填寫《承諾書》。每個招聘崗位擬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達不到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按時持身份證到富民縣住建局辦公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法進行,分為專業(yè)知識考試和面試兩部分。
(一)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參考資料為:《云南省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專用教材——綜合知識(2012)》(云南大學出版社)。
1、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方式。
領取準考證時間:2013年5月16日—17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領取準考證地點:富民縣住建局辦公室。
聯系人: 姜洪林 聯系電話:0871-68818133。
2、筆試時間:2013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以準考證標注的地點為準。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因特殊情況出現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須達到 60分以上方可進入考核、體檢。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含專業(yè)技能測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考核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公布,考試成績由招聘單位在本單位及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富民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等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二)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
(三)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荚嚳偝煽儗⒃诶ッ魇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網、富民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等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如果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情況,以面試成績高分者進入下一階段。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四)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
七、考核、體檢
(一)考核及體檢由富民縣住建局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二)在考核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考試總成績并列不能確定遞補人員時,以面試成績高分者遞補。
八、聘用
(一)根據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并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富民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等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jiān)督。富民縣紀檢監(jiān)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擬應聘人員須服從主管部門確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調整安排。
(三)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本招聘簡章由富民縣住建局負責解釋。
十一、監(jiān)督電話
富民縣第四紀工委:0871-68816152
富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8811141
富民縣住建局:0871-68818670
附件:
1. 富民縣住建局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2. 富民縣住建局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
富民縣住房和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