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門縣2019年面向縣外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根據(jù)《易門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辦法》、《中共易門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編制使用通知單》〔易編辦準(2019年)5號〕等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19年易門縣面向縣外公開選調教師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人數(shù)
1.選調范圍:云南省內易門縣外公辦學校在職在編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2.選調人數(shù):3人。
二、選調人員條件
(一)資格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
5.提交申請時屬在編在職教師,且工作滿3年及以上(不含特崗教師服務年限),近三年的履職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新錄用人員試用期考核為不定等次的除外);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6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高級教師職稱的可放寬到40周歲(1979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在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內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能報考的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方式
(一)報名
1.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自發(fā)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2)報名地點:玉溪市易門縣教育體育局402室(易門縣龍泉街道朝陽路238號)。
2.報名應提交材料:
(1)個人申請1份(須有本人親筆簽名);
(2)《易門縣2019年面向縣外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2份;
(3)聘期內的聘用合同復印件1份(須由現(xiàn)工作單位或主管部門對照原件核實后,在聘用合同復印件的每一頁上簽署“此件與原件一致”字樣,并加蓋公章)
(4)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最高學歷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證書、聘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報名后證件原件當場退回,上交的復印件及其它資料不予退回。
(二)資格審查
參加考試當天,申請調入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最高學歷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證書、聘書等材料的原件,由相關部門進行資格復審,符合條件者方可參加專業(yè)技能測試。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的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選調條件者,隨時取消考選資格。
(三)專業(yè)技能測試
選調采取專業(yè)技能測試的方式。
1.測試時間:2019年7月23日(星期二)上午7:50簽到
2.測試地點:易門縣龍泉小學(龍泉街道新建街226號)
3.測試方式:專業(yè)技能測試(模擬課堂教學),總分100分,70分以上為合格。
4.測試內容(課題):幼兒教師從幼兒園對應學科中現(xiàn)場抽??;小學、初中、高中教師從小學對應學科中現(xiàn)場抽取。
(四)成績公示
測試結束后,將所有參加選調測試人員的測試成績在易門縣教育體育局固定公示欄公示5天。
(五)確定擬選調人員
按照測試成績排名,從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若擬選調人員出現(xiàn)最后一名測試成績并列的,按有效分數(shù)(去掉1個最高分、去掉1個最低分)中的最高分、次高分依次確定擬選調人員。
(六)崗位安排
根據(jù)2019——2020學年全縣各學校班級設置和教師配置情況,調入人員安排在銅廠鄉(xiāng)、綠汁鎮(zhèn)、小街鄉(xiāng)的小學工作,按照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崗。調入后,本人須服從工作安排,并能接受因專業(yè)技術職務、崗位等級核準數(shù)不足導致的低聘。調入人員在易門縣教育體育系統(tǒng)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今后的流動,按易門縣教育體育系統(tǒng)教職工流動管理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體檢
統(tǒng)一組織擬選調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所空缺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考察
由相關單位組成考察組,對擬選調人員進行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審核??疾觳缓细裾呷∠x調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易門縣教育體育局固定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或公示結束后,若有人員放棄,不再進行遞補。
(十一)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調動的,辦理調動手續(xù)。擬調入人員需在人社部門開具商調函之日起,15天內辦理完調動手續(xù),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放棄者5年內不得參加易門縣教育體育系統(tǒng)選調教師考試。
四、紀律和監(jiān)督
1.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要全面、真實、準確,對選調工作期間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選調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易門縣面向縣外公開選調教師。
2.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在面向縣外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人大、政協(xié)和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
五、相關要求
報考人員應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暢通。在通知時限內,不按時參加者,視為自愿放棄;因報考人員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本公告由易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
易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77—4961216
易門縣教育體育局 0877—4963431。
附件:
易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易門縣教育體育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