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縣2019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19〕1號)的要求及省教育廳、市教育體育局的工作安排,現將我縣2019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一)申請對象
1.戶籍在峨山縣的社會人員。
2.持有峨山縣公安機關簽發(fā)且在有效期內的《云南省居住證》的縣外戶籍人員。
3.持有峨山縣公安機關簽發(fā)且在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在峨山縣申請認定;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有效期內,在玉溪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書的,在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上述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時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其他條件、程序和提交材料與本省申請人相同;
4.以上人員年齡均要求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三)應當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具體如下: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含初級職業(yè)學校文化、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具備高等師范??茖W?;蚱渌髮W專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中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四)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五)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申請人須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2010〕12號)要求及《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要求,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六)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或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
1.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規(guī)定有效期內)。
2.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全日制教育碩士仍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yè)相同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所學專業(yè)與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均按照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政策執(zhí)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學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學前教育專業(yè)專科、本科和教育碩士的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只能申請直接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但如果申請認定其他種類教師資格,均按照非師范教類專業(yè)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政策執(zhí)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學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學教育專業(yè)???、本科和教育碩士的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只能申請直接認定小學教師資格,但如果申請認定其他種類教師資格,均按照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政策執(zhí)行。
二、報名流程
(一)認定機構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讀學校所在地的玉溪市各縣(區(qū))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讀學校所地的各縣(區(qū))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受理,玉溪市教育體育局認定。(特別提示:以申報人員申請的認定機構的官方網站公布的認定范圍為準。)
(二)網上報名時間
1.春季:4月18日7:00至5月17日17:00之間的系統(tǒng)開放日;秋季:9月11日7:00至9月30日17:00之間的系統(tǒng)開放日。請申請人務必在系統(tǒng)開放時間內申請注冊報名。
(三)報名網址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申報時應按提示選擇所在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為現場確認點,網報時間到期,報名端口將自動關閉。
(四)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地點:
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應及時查閱相應認定機構網站上發(fā)布的認定公告,春季于2019年5月13日8:30至5月20日18:00前,秋季于2019年9月23日8:30至9月30日18:00前,工作日攜帶規(guī)定材料進行現場確認。戶口或工作單位在峨山縣的到峨山縣教育行政部門現場確認,確認點為:峨山縣教育體育局四樓人事股,聯(lián)系電話0877-401788013887748869。
2.現場確認需提交的有關材料
(1)新版《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申報后,直接從網上打印后制成A3雙面);
(2)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及同時印有身份證正反兩面的復印件一份(A4)。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A4);(中師學校中的學前教育專業(yè)需經省教育廳師范處批準的學歷才認可;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申請,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需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生畢業(yè)證明、學業(yè)成績單、畢業(yè)證取得時間的說明。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息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4)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制作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及其復印件一份(A4)。
(5)封面粘貼《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檔案袋》表格的檔案袋一只(僅容納A4紙尺寸,不宜過大,直開口);
(6)《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原件(見附件)。
注意事項:
①《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附件二)由申請人下載后,粘貼本人一寸照片,由確認機構統(tǒng)一組織到醫(yī)院體檢。
②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有效期為半年。2018年9月1日之前的體檢結果在2019年春季申請認定時無效,申請人需重新體檢。
③對申請人孕期拍攝X光胸片相關事宜的處理意見如下:
ⅰ.對于申請人已懷孕的,向醫(yī)院提供相關已孕證明,可免檢胸片;
ⅱ.疑似懷孕的,可以到醫(yī)院檢查,憑檢查結果,已懷孕的,可免檢胸片;
ⅲ.備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檢胸片。
(7)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中國教育考試網(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符合免考試測評條件的師范類人員,提供完整教學成績單和畢業(yè)教學實習鑒定材料原件、復印件(A4);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全日制教育碩士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yè)相同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此類人員現場確認時需提供含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完整成績單和教育實習鑒定表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張(正規(guī)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9)戶籍在峨山縣的需提交本人戶ロ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非峨山縣戶籍但持有峨山縣公安機關簽發(fā)并在有效期內的《云南省居住證》的申請人,需提供《云南省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非本省戶籍但在本省工作的需提供與工作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以及當地社會勞動保障部門提供的勞動合同鑒證材料;
(10)認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如:證件中有姓名互不相符的,若為曾用名,需本人帶戶口本,若戶口本無法證明的由公安機關出具相關證明,若為某證件姓名寫錯原因,需有發(fā)放該證件機關的證明書原件。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申請人,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新版申請表采用《個人承諾書》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鑒定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上傳本人打印簽字的《個人承諾書》照片,系統(tǒng)自動添加于申請表內,無需提交紙質簽名材料。
三、組織體檢
1.按照省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申請各類教師資格的人員,需參加體檢;
2.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由縣區(qū)教師資格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到各級教師資格管理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檢;
3.體檢標準、體檢辦法及要求按《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及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zhí)行;
4.未經各級教師資格管理機構組織安排的體檢,其結論不予認可;
5.無明確體檢結論或內容不完整的體檢表不予認可;
6.體檢時間由另行通知(電話通知)。
四、資格認定和證書領取
各認定機構完成現場確認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fā)教師資格證書。
1.教師資格認定將在材料受理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認定結果及教師資格證書由申請人至現場確認點進行領取。
2.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及在讀研究生現場確認后以學校為單位進行集體認定及發(fā)放證書。
四、其它事項
(一)其它未盡事宜詳見各認定機構網站發(fā)布的通知公告,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以免錯過認定機構的工作安排。
(二)請申請人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四)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事項,申請人可向玉溪市教育體育局進行咨詢,電話:0877-2023061。
(五)申請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請到戶籍所在地的縣(區(qū))教育體育局認定。
附件:1.玉溪市教師資格認定材料準備須知
2.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
3.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
峨山縣教育體育局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