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縣2018年部分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經縣教育工委、教育局會議研究,報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公開選調部分城區(qū)學校教師,現(xiàn)公告如下:
一、選調學校及崗位
(一)龍川初級中學選調中學教師3名,其中語文教師1名,英語教師1名,體育教師1名。
(二)城區(qū)小學選調小學教師共10名,其中小學語文教師3名(龍川小學2名、北城小學1名),小學數(shù)學教師1名(北城小學),小學英語教師1名(東城小學),小學音樂教師2名(北城小學1名、東城小學1名),小學美術教師2名(龍川小學1名、北城小學1名),小學體育教師1名(北城小學)。
(三)城區(qū)幼兒園選調幼兒教師2名。
二、選調范圍
(一)龍川中學在全縣鄉(xiāng)鎮(zhèn)初級中學的在職在編教師中選調(以人事工資關系為準)。
(二)龍川小學、北城小學、東城小學、城區(qū)幼兒園,在全縣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的在職在編教師中選調(以人事工資關系為準)。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思想政治素質好,師德優(yōu)秀,身心健康,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2.年齡不限。
3.工作年限滿五年以上(2013年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
4.報名參加龍川中學教師選調考試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幼兒園教師須具有??萍耙陨蠈W歷。
(二)具體條件
1.報名參加初中教師選調考試須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名參加小學教師選調考試須持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名參加幼兒園教師選調考試須持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2.報名參加語文、數(shù)學和初中英語教師選調考試的,近3年內學年末教學質量監(jiān)測個人成績必須達到以下要求:小學至少有一年位居全縣同年級同學科教師前30%以內,初中至少有一年位居全縣鄉(xiāng)鎮(zhèn)初中學校同年級同學科教師前30%以內。教學成績以教研室出具的證明為準。
3.報名參加音樂、體育、美術、小學英語和學前教育的教師選調考試,專業(yè)必須對口(與報名時提交的畢業(yè)證專業(yè)一致,初始學歷為中專,后來取得??萍耙陨蠈W歷的,初始學歷的專業(yè)可作為專業(yè)報考資格條件),不需提供教學成績證明。
4.一名教師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所報學科與教學成績達到報考條件要求的學科一致。
5.報考者須簽訂服從學校統(tǒng)籌調劑職稱聘任承諾書,服從選調學校根據(jù)職稱編制情況聘任級別崗位。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8年7月30日—3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報名地點:南華縣教育局一樓教師進修學校會議室。
(三)報名要求
1.教師本人持有效證件報名,交小一寸近照4張。
2.報名需提交材料: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3.提交學校開具的任教證明、教研室出具的成績證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近三年內(從2015年9月1日至今)曾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和被處以行政拘留及以上法律處罰的。
2.近三年內(從2015年9月1日至今)年度履職考核有一年及以上考核不合格的。
五、資格審查
(一)報考教師資格審查工作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二)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查處。
六、選調辦法
(一)開考條件
選調學科科目人數(shù)與已通過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達到1:3及以上方能開考。
(二)計分辦法按個人綜合得分進行排名,設綜合成績總分100分,所有得分為實際得分,不折算成績,其中:筆試成績總分80分,考核總分15分,教齡加分總分5分。
1.筆試
(1)筆試內容:初中、小學教育教學相關理論知識和所報學科專業(yè)知識。
(2)筆試成績:總分80分
(3)筆試時間:2018年8月5日上午9:00-11:00
(4)筆試地點:南華縣民族中學2.教齡加分為激勵廣大教師扎根山區(qū)教育事業(yè),安心從教,在本次公開選調中實行教齡加分政策。每年教齡加0.2分。教齡統(tǒng)一計算至2018年8月31日,不足6個月的當年不計教齡,6個月以上的計為1年。最高加分不超過5分。
3.考核得分
(1)考核內容及分值:考核總分15分。其中:年度履職考核5分、受表彰獎勵情況5分、課堂教學比賽情況5分。
(2)考核內容
①年度履職考核計分:2013年以來,履職考核為優(yōu)秀等次的,每年計1分,總得分不超過5分。
②受表彰獎勵計分:參加工作以來,獲得縣委、縣人民政府表彰獎勵計2分,獲得州委、州人民政府表彰獎勵計3分,獲得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獎勵計4分,獲得國家級表彰獎勵計5分,獲多次表彰獎勵的按最高級別計分,不累計計分。獲表彰獎勵計分的,需提交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審驗。受縣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或教育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表彰的按受到同級黨委、政府表彰計分標準計分。總得分不超過5分。③教學競賽計分工作以來參加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所屬機構組織的課堂賽講、說課比賽、優(yōu)質課評選獲獎的,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按2、1.5、1分計分;州級一、二、三等獎,分別按3、2.5、2分計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按4、3.5、3分計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按5、4.5、4分計分。獲多個教學競賽獎項的按最高級別計分,不累計計分。獲得教學競賽獎項計分的,需提交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進行審驗??偟梅植怀^5分。
(三)考察各選調科目教師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如出現(xiàn)成績并列,按照教齡長、年齡大、學歷高(如相同,全日制學校學歷高者優(yōu)先)順序順次確定考察對象。
(四)體檢考察合格者統(tǒng)一組織體檢,參照現(xiàn)行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費用由個人自付。
七、公示
考察結束經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聘用人選后,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
八、選崗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縣公開選調部分城區(qū)學校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報考同學科科目教師,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優(yōu)先選擇選調學校,報縣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xù),選調學校簽訂聘任協(xié)議,聘用人員在聘任期間如有不能勝任工作、不服從學校安排、師德表現(xiàn)差等行為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九、培訓選調教師的培訓工作,由縣教師進修學校負責,在新學期開學前完成。被選調教師必須參加縣教師進修學校組織崗前培訓,做到先培訓后上崗,培訓內容為: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改革與發(fā)展,學校規(guī)章制度,教育科研及教學技能等。
十、工作紀律
(一)選調工作嚴格遵循“公平、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選調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三)選調工作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的監(jiān)督,堅決防止和杜絕出現(xiàn)不正之風。
(四)為確保選調工作的嚴肅性,凡參加選調的工作人員須按照回避制度回避。
十一、報名聯(lián)系方式
南華縣教育局辦公室,聯(lián)系人:呂增海,聯(lián)系電話:0878-7222822南華縣教育局人事股,聯(lián)系人:魯河山、葉英燕,聯(lián)系電話:0878-7213485
南華縣公開選調部分城區(qū)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