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專用通信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保山市專用通信局是中共保山市委辦公室直屬的副處級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主要負責全市黨政機關專用通信網絡的規(guī)劃建設、運行維護、服務保障工作。根據(jù)《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fā)〔2016〕182號)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行為加強招聘工作監(jiān)督的通知》(保人社聯(lián)〔2014〕14號)等文件精神,經保山市人民政府批準,現(xiàn)將保山市專用通信局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二、招聘崗位
招聘 崗位 | 人數(shù) | 學歷 | 學歷性質 | 專業(yè) | 年齡 | 其他條件 |
通信設備維護 | 3 | 大學本科及以上 | 國民教育 | 通信與信息系統(tǒng)、信號與信息處理、通信工程、工程技術、應用工程、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技術與應用、計算機科學與應用、信息安全、網絡工程。 | 35歲及以下 | 1.具有2年及以上通信機房設備、通信管線、用戶終端維護、維修或通信工程建設管理、質量監(jiān)督崗位工作經歷; 2.能勝任夜班工作。 |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保山市專用通信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凡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在職人員在原單位工作時間應達到最低服務年限要求),年齡計算截止2018年7月20日。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政治可靠,主要社會關系清楚,無海外關系;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記錄;
(四)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yè)、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五)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六)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禁考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2018年7月11日在保山市人社局網站、保山先鋒網網站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2018年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市委辦公室黨員活動室(市委大院籃球場東面二樓)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需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工作經歷證明及報名崗位需要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報名時交近期清晰免冠小1寸照片2張。
此次招聘考試不收取報名費。
(三)資格審查
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保山市委辦公室、市紀委派駐市人社局紀檢組、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負責。
(四)招聘計劃裁減
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數(shù)比例應等于或高于3:1才能開考,未達到3:1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shù)。招聘計劃裁減公告于7月26日在保山市人社局網站(www.rsj.baoshan.gov.cn)公布。
(五)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公共基礎知識,不指定考試用書及出題范圍,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1、筆試科目
公共基礎知識 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
2018年7月31日上午 9:00—11:00
3、筆試地點
以準考證為準,報名人員需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
報考人員筆試考試用品由考試機構統(tǒng)一配備,報考人員無需自帶。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如手機、電子手表、電子手環(huán)等)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jiān)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發(fā)現(xiàn)將上述設備帶至座位,一律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
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在保山市人社局網站(www.rsj.baoshan.gov.cn)通知公告欄公布。
筆試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筆試總分加5分。報名人員的加分信息在報名時予以確認。烈士子女在報名時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fā)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
(六)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按1:2的比例確定。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1:2比例的,經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按1:1比例進行面試。進入面試人員若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導致該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不足1:2的,則從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jù)缺額數(shù)依次遞補一次(自行放棄面試人員需提前向市人社局提交書面說明)。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3.面試實施:面試由市人社局組織實施。面試時,考生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接受復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等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xù)的招聘環(huán)節(jié)。
(七)公布考生綜合成績
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加分)×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進行計算。
面試結束后,綜合成績由市人社局向社會公布。
(八)體檢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人數(shù)與體檢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綜合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以筆試成績高者勝出;若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則在面試中加試一題,以面試加試成績高者勝出。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應聘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九)考核
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考核對象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確定為公示對象,并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jù)綜合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經招聘單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市人社局研究,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
(十一)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保山市人社局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綜合成績、考核、體檢結果。
(十二)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報市人社局核準后,由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我市事業(yè)單位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紀律和要求
(一)對違反紀律和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
(二)堅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好職責,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七、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中共保山市委辦公室
鄒老師:0875-2162889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李老師:0875-2162447
中共保山市委辦公室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