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國家旅游度假區(qū)海埂街道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一、招聘范圍
符合本公告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辦法
此次招聘本著“公開、公正、公平”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通過筆試、面試的方式確定聘用人員。
三、招考崗位
街道機關、社區(qū)窗口輔助性工作崗位。
以上人員均在昆明國家旅游度假區(qū)海埂街道及所轄社區(qū)工作。具體工作崗位,根據(jù)綜合成績和工作、學習經歷,雙向選擇進行安排調配。
四、聘用人員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員管理
1.新聘用的工作人員與街道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間的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聘為編外勞動合同聘用工作人員。
2.聘用人員實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聘,考核不合格者,提前一個月通知解聘。
3.聘用人員可以提出辭職,需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
(二) 工資待遇
月工資2400元
五、招聘人數(shù)及條件
(一)招聘人數(shù):9人
(二)基本條件:吃苦耐勞,身體健康,具體要求如下: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
2.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作風踏實,熱愛基層工作。
3.具有一定的語言文字表達、組織和協(xié)調能力;吃苦耐勞,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
4.能熟練掌握運用office辦公軟件及基本計算機操作,具有公文寫作能力;
5.截止2018年5月18日,年滿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
6.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
7.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優(yōu)先:
(1)昆明市(主城五區(qū))戶籍;
(2)連續(xù)失業(yè)一年以上的城鄉(xiāng)登記失業(yè)人員;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的;
3.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4.曾因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辭退的;
5.在校學生;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2018年5月10日至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報名地點:昆明市民航路229號昆明人力資源中心二樓6號窗口
3.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報名。
4.報名所需材料
(1)海埂街道管理處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原件)、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及相應資格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各1份(復印件);
(3)失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張;
(5)應屆畢業(yè)生暫時無法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的,可提供學歷證明(原件)或《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復印件);
(6)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材料(原件)。
注意事項:報名人員在報名時需將上述材料的原件帶到報名點進行審驗。
(二)招聘調減
1.現(xiàn)場資格審核中,如條件不符或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2.資格審查合格參加考試的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方可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經海埂街道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以適當調整。
(三)筆試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采取閉卷的形式進行。主要內容為:黨政機關公文寫作基礎知識等。筆試時間、地點以現(xiàn)場確認時發(fā)放的《準考證》為準。筆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進行身份確認,否則視為自愿放棄。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及時在云南招聘網(http://www.ynzp.com)進行公布。
(四)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根據(jù)各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空缺的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核內容: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綜合分析、工作應變等及office辦公軟件操作能力、專業(yè)知識。
3.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參加筆試的考生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方式進行計算。
(六)公示及辦理招聘手續(xù)
根據(jù)綜合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在云南招聘網(http://www.ynzp.com)公示5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海埂街道管理處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可由達到體檢及考核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本人需提交書面說明);
2.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崗履職;
3.公示期滿后3日內,聯(lián)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監(jiān)督電話:海埂街道管理紀工委0871-64316819
報名咨詢電話:0871-63328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