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安排
根據《紅河州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和紅河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紅河州民宗委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試崗位
面試人員為紅河州民族研究所哈尼學室研究員(代碼042)崗位,符合報考條件并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
二、面試地點和時間
紅河州民族研究所辦公樓405室(蒙自市鳳凰路和護國路交叉口),2017年7月29日(星期六)下午13:30時報到,14:00時準時開考。
三、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現(xiàn)場專業(yè)提問的方式進行。以哈尼語口語測試為主,漢語文測試為輔。
四、面試內容
根據單位工作性質及招聘崗位情況,哈尼語測試的內容是字、詞、句、短文翻譯成哈尼語,以口語方式進行測試。漢語文測試的內容是崗位基礎知識、業(yè)務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基本綜合素質。
五、面試評分方式
1.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哈尼語測試占70分,漢語文測試占3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2.考官按評分標準進行評分,5名考官評分總和的平均分值為面試人員的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面2位數。
六、考生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身份證、資格復審合格通知單參加面試。未按時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二)考生在等待面試期間,要在工作人員的安排下,到指定地點侯考,不準高聲喧嘩,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指揮。
(三)考生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抽取考號,按順序依次進行面試。
(四)嚴禁考場內使用電話、傳呼、手機等通信工具,一經發(fā)現(xiàn),當場取消考試資格,考試不記錄成績。
七、紀律要求
(一)遵守回避規(guī)定,考官及工作人員與面試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須實行回避。
(二)參與面試工作的人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試相關信息,不記錄、不傳播、不泄露考試有關內容。
八、其他
(一)本面試安排由紅河州民宗委負責解釋。
(二)為維護面試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由州民宗委機關紀委,并邀請州人大、州政協(xié)和州第六紀工委對面試工作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考生若發(fā)現(xiàn)考官或工作人員有違反工作規(guī)定和程序的,可向紀檢監(jiān)察機關投訴。
(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紅河州民宗委聯(lián)系電話:0873—3732463
紅河州民族宗教委員會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