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7公開招聘合同制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本著公開、公正、擇優(yōu)原則,向社會招聘書記員、綜合輔助人員等合同制雇員,具體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身份說明
合同制雇員是為法院審判、執(zhí)行和綜合事務提供輔助性工作的專門人員,不占法院系統(tǒng)的中央政法專項編制和地方工勤人員編制,不具有法院在編人員身份和公務員身份,只行使審判、執(zhí)行和綜合事務輔助性工作。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1、書記員20名:從事法院審判、執(zhí)行等職能工作的輔助性工作。
2、綜合輔助人員10名(含講解員2名,限女性):從事除審判、執(zhí)行等法院職能工作之外的綜合性事務輔助工作。
三、報名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社會責任感,紀律意識強、服務意識好,具有良好的品行修養(yǎng),具備能夠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2、具有普洱市常住戶口或者具有云南省常住戶口且經常居住地為普洱市。
3、合同制書記員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4月1日后出生,下同),具有國民教育大專以上學歷(同等條件下法學專業(yè)優(yōu)先);具有一定的文字組織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能夠熟練掌握計算機基本操作,具備較強的計算機速錄和聽記能力。
4、綜合輔助人員年齡在30周歲以下,具有國民教育大專以上學歷(同等條件下中文、文秘、新聞專業(yè)優(yōu)先);具有較強的文字組織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其中,講解員限女性,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2年4月1日后出生),身高1.60以上,五官端正,舉止端莊,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國家普通話測試在二級甲等以上。
(備注:2017年5月即可上正常班的應屆畢業(yè)生符合上述條件的,出具有效學歷證明可以報名)。
四、不得報名情形
1、曾受過行政、刑事處罰或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尚未得出結論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其他不宜招聘的人員。
五、聘用方式
1、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聘用對象與具有勞務派遣資質的中介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以勞務派遣的方式在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普洱中院負責。首次合同期限為2年,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內提供免費崗前和在崗培訓,試用期滿后經培訓和業(yè)務考核合格的為正式聘用人員,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2、初次合同期滿后,對聘用人員的德、勤、能等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據崗位需要可續(xù)簽合同,不合格的不再續(xù)簽合同。
六、工資、福利待遇
月工資不低于2200元(不含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免費提供崗前和在崗培訓;配發(fā)工作所需的法院制式服裝。
七、考試方式
考試包括筆試、計算機速錄和面試等,具體事宜待報名和資格審查結束后另行通知。
八、報名方式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報名,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證明)及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社會在職人員需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到現場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的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2張,填寫并提交報名登記表,報名表可現場領取也可登陸茶城網下載。報名結束后對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另行通知考試相關事宜。
報名時間:2017年5月4日(8:00—12:00、14:30—18:00)。
報名地點:普洱市思茅區(qū)茶苑路6號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報名當日在訴訟服務大廳設現場報名點)。
聯(lián)系人:游文斌 電話:0879-8881022。
本公告由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