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法學研究中心
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fā)〔2016〕182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工作需要,經云南省委組織部批準,云南省法學會直屬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云南省法學研究中心2017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
一、招聘原則
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云南省法學研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
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云南省法學研究中心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普通招生計劃未就業(yè)畢業(yè)生或符合崗位要求的社會在職人員。
應屆生不受年齡限制,崗位招聘條件和社招人員的年齡條件詳見附表中崗位專業(yè)要求和招聘條件,年齡計算截止2017年4月11日。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熱愛法學研究事業(yè);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和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五、報名程序及資格初審
2017年云南省法學研究中心公開招聘考試統(tǒng)一在云南人事考試網進行網絡報名。每個崗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數比例應等于或者高于3:1才能開考,未達到3:1比例的,相應減少招聘崗位。
(一)報名方式
此次公開招聘統(tǒng)一在云南人事考試網進行網絡報名,不接受現場、短信或來電報名。應聘人員須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
登陸云南人事考試網→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填寫注冊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照的電子照片→填寫報名信息→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提交審核→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打印準考證。
網站地址: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
(二)時間安排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4月11日09:00至4月17日18:00;
網上交費時間:2017年4月12日09:00至4月19日24:00;
資格審核時間:2017年4月11日10:00至4月18日18:00;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7年5月31日09:00至開考后半小時。
筆試時間:2017年6月3日上午
08:30—10:0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測試。
本次招聘考試將在2017年4月18日18:00前完成報名資格初審工作。為提高審核效率,本次報名資格初審將利用計算機根據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判定報考者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報名資格審核采用計算機審核與人工審核相結合的方式:計算機根據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判定報考者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計算機無法判定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填寫為“未納入專業(yè)目錄中專業(yè)”或“具備崗位要求的相關資質”),提交審核單位進行人工審核,審核結果最遲于第二天返回。對于把握不準的資格審核方面的問題,如:專業(yè),可直接聯系招聘單位詢問。在此提醒報考人員根據提交報考申請時限及審核時間安排,及時提交報考申請,否則可能因為審核不通過影響你本次考試報名。通過報名階段的資格初審僅意味著考生在網上所提交的報名信息符合報考崗位所設置的形式要件,招聘單位還將組織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并可能要求考生提交各種所報崗位所需的證明材料。是否完全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條件,以招聘單位的資格復審結果為準,請考生務必準確無誤地提交相關報名信息,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再允許任何修改。請考生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將相關信息核對無誤。
如有計劃裁減,公告將于2017年5月4日在云南長安網(www.zfw.yn.gov.cn)通知公告欄公布。
(三)有關要求
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時所填專業(yè)須按照畢業(yè)證上的專業(yè)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yè)方向)。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應聘資格;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筆試結束進入面試前,招聘單位還將審核考生的相關報考資格及學歷等材料原件,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四)繳費和準考證
1.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后,須于2017年4月12日09:00至4月19日24:00時期間完成交費。筆試分兩科: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測試。按照云南省發(fā)改委、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每科考試收費50元,合計100元/人。
2.通過資格審核并繳費成功的應聘人員須于2017年5月31日09:00時至6月3日開考后半小時,登陸云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六、招聘程序
(一)筆試
筆試由省人社廳統(tǒng)一提供筆試服務,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及出題范圍,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名人員需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45日內,在云南長安網(www.zfw.yn.gov.cn)通知公告欄公布。
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人員可以申請查疑。本次筆試主要測查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綜合應用能力。分別進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測試》考試?!堵殬I(yè)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50分,《綜合應用能力測試》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50分。
(二)資格審查
面試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每個崗位1:2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由云南省委政法委員會政治部組織對擬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照筆試分數由高至低順序依次遞補;如同一崗位出現主動放棄人員,則相應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證書或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職稱(職業(yè)資格)證書或專業(yè)等級考核證書;公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在職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詳見云南長安網(www.zfw.yn.gov.cn)上另行公告通知。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的高低排序,按照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專業(yè)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業(yè)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等。面試滿分100分。進入面試人員與計劃招聘數達不到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數。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測試成績)×10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滿分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測試滿分成績)×40%+面試成績×60%〕}按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與考察人員。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以筆試成績高者排前。
體檢醫(yī)院由云南省委政法委員會指定,具體參照執(zhí)行人社部、衛(wèi)生部聯發(fā)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總成績由高至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五)考察
考察主要針對擬聘用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在云南長安網(www.zfw.yn.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人員,報省委組織部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xù)。辦理聘用手續(xù)時必須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應證書原件,否則不予辦理。
(七)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yè)單位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招聘紀律
(一)對違反招考紀律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資格。
(二)遵守回避規(guī)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中共云南省紀委駐省委辦公廳紀檢組、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員會機關紀委全程參與紀檢監(jiān)督。
八、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云南長安網向社會發(fā)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招聘考試專業(yè)目錄參照《2017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專業(yè)目錄》執(zhí)行。
(三)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報考人員將被視為違反誠信原則,由此帶來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六)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報名考試階段的一切違紀違規(guī)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九、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0871-63992822,63992821
(二)監(jiān)督電話:0871-63992873,63990359
附件:1.《云南省法學研究中心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云南省2017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
附件2:云南省2017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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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 | 屬地信息一級 | 屬地信息二級 | 招錄單位 | 單位性質 | 招聘崗位 | 崗位類別 | 崗位簡介 | 崗位代碼 | 筆試專業(yè)類型 | 招聘人數 | 考生身份要求 | 服務地要求(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崗位填寫) | 性別要求 | 民族要求 | 崗位具體需要的少數民族名稱 | 年齡要求 | 政治面貌要求 | 學歷要求 | 學歷性質要求 | 學位要求 | 外語級別要求 | 第一組專業(yè)要求:一級目錄 | 第一組專業(yè)要求:二級目錄 | 第一組專業(yè)要求:具體專業(yè) | 第二組專業(yè)要求:一級目錄 | 第二組專業(yè)要求:二級目錄 | 第二組專業(yè)要求:具體專業(yè) | 第三組專業(yè)要求:一級目錄 | 第三組專業(yè)要求:二級目錄 | 第三組組專業(yè)要求:具體專業(yè) | 生源地或戶籍要求 | 教師資格證要求 | 教師資格證專業(yè)要求 | 職業(yè)資格要求 | 其它招考條件要求 | 是否受開考比例限制 | 備注 | 是否人工審核 | 審核單位 |
省委組織部 | 省級及省級直管單位 | 省委政法委 | 云南省法學研究中心 | 全額 | 八級職員 | 管理崗 | 省法學會課題研究管理及《云南法學研究》編輯 | 3616110001 | 綜合管理類(A類) | 1 | 不限 | 不限 | 男 | 不限 | 16至35歲 | 不限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計劃 | 碩士及以上學位 | 不限 | 一級目錄_政法學 | 二級目錄_法學 | 法學理論、國際經濟法、民商法、商法、訴訟法學、知識產權法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同等條件下,有5年以上政法工作或科研工作經歷,或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資格者優(yōu)先。 | 是 | 是 | 省委政法委 | ||||||||
省委組織部 | 省級及省級直管單位 | 省委政法委 | 云南省法學研究中心 | 全額 | 八級職員 | 管理崗 | 省法學會課題研究管理及《云南法學研究》編輯 | 3616110002 | 綜合管理類(A類) | 1 | 不限 | 不限 | 女 | 不限 | 16至35歲 | 不限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計劃 | 碩士及以上學位 | 不限 | 一級目錄_政法學 | 二級目錄_法學 | 法學理論、國際經濟法、民商法、商法、訴訟法學、知識產權法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同等條件下,有5年以上政法工作或科研工作經歷,或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資格者優(yōu)先。 | 是 | 是 | 省委政法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