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云南省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迪慶州崗位“
生源地或戶籍要求”和“報考人員身份要求”的有關說明
各位報考人員:
現(xiàn)對云南省2017年公務員考試迪慶州崗位“生源地或戶籍要求”為“招考崗位所在州(市)”、“招考崗位所在縣(區(qū))”和“報考人員身份要求”為“當?shù)乜h鄉(xiāng)事業(yè)編制人員”的崗位有關情況作如下說明:
1、招錄簡章中“生源地或戶籍要求”欄為“招考單位所在州(市)”或“招考單位所在縣(區(qū))”的崗位,要求報考人員的生源地或戶籍為迪慶州或德欽縣,其中“生源地或戶籍”只需滿足一項即可。對于非迪慶州或德欽縣戶籍的人員,必須在2017年3月14日24:00前將戶籍遷入迪慶州或德欽縣,且在資格復審時持有迪慶州或德欽縣《居民戶口簿》的,符合崗位“生源地或戶籍”要求。
2、個別報考人員無法提供有效戶籍證明材料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認定報考人員生源地:一是以《畢業(yè)生就業(yè)登記表(報到證)》認定生源地,凡報到地為迪慶州或德欽縣境內的,視為本州或德欽縣生源;二是不能出具《畢業(yè)生就業(yè)登記表(報到證)》的,由報考人員提供參加高考時所在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生源地”(生源地指高考時學生戶籍所在地)證明加以認定。
3、招錄簡章中“報考人員身份要求”欄為“當?shù)乜h鄉(xiāng)事業(yè)編制人員”的崗位,要求報考人員身份為迪慶州內縣、鄉(xiāng)兩級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中共迪慶州委組織部
迪慶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