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于11月15至25日進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資格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
3、符合正常報考條件或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云南參加升學考試條件(詳見云招考〔2013〕6號文件);
4、身體健康。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
3、違反教育部33號令所列規(guī)定不符參加報考的;
4、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普通高中畢業(yè)生未取得《云南省中學生體育標準合格證》者,殘障考生除外。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5日,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xù)。
各州(市)、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高考報名數據確認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5日。
(二)現場確認地點
在常住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學籍所在學校設立的報名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
(三)報名手續(xù)
1、應屆高中畢業(yè)生、三校生(普通中專、職業(yè)高中、技工學校畢業(yè)生)在學籍所在學校組織辦理集體報名和確認手續(xù);
往屆生及其他同等學力社會人員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xù);
以上考生報名須本人攜帶二代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學歷證明進行資格審查,并到報名確認點照相和報名信息確認。
2、在中國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護照和我省公安機關填發(fā)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由州(市)一級招考機構審核,在州(市)招考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