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臨滄市考試錄用公務員
集中面試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位面試考生:
根據(jù)《云南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精神及有關規(guī)定,為保證2016年度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集中面試工作順利進行,現(xiàn)將面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時間和面試對象
(一)面試時間。2016年7月17日至18日,具體時間詳見《面試日程安排表》。
(二)面試對象。全市黨政群機關(含省管單位地稅系統(tǒng))經資格復審合格(公安體能測評合格)并簽字確認的考生及定向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和選調生。
二、面試地點和面試方法
(一)面試地點。臨滄高級技工學校3號教學樓。
(二)面試方法。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
三、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和綜合成績公布
(一)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滿分100分,全省統(tǒng)一劃定70分為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不包括定向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
(二)綜合成績公布。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50%。面試總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進行計算。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勝出;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者勝出。每天面試場次結束后,經核對完分數(shù)后統(tǒng)一張榜公布。
四、有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前請保持手機暢通,主動與招錄單位聯(lián)系,報到時帶好本人《身份證》等相關證明資料,并按要求提交候考室工作人員和引導員進行身份驗證。
(二)面試考生在各縣(區(qū))人社局、市直各招考單位帶隊人員的帶領下,按照《面試日程安排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報到。不按時報到的,視為放棄面試,面試考試開始后,不得進入考點考場。
(三)考生面試時不得穿著有執(zhí)法單位行業(yè)特征的制式服裝或穿戴有特別標志的服裝。
(四)上午面試的考生于當天上午7:40前由各縣(區(qū))人社局、市直各招考單位帶隊人員統(tǒng)一帶到面試考點報到,并由對應候考室工作人員負責帶入候考室;下午面試的考生于當天13:00前由各縣(區(qū))人社局、市直各招考單位帶隊人員帶到面試考點報到,并由對應候考室工作人員負責帶入候考室。
(五)面試考生請主動配合候考室工作人員和引導員做好考生代表推薦(現(xiàn)場抽取面試主考官和考官)和現(xiàn)場抽簽確定考生進入本考場次的面試順序號等工作。
(六)考生面試時使用普通話,按面試題本規(guī)定要求進行,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面試結束,計分員確認無誤后簽署姓名,經主考審核簽字后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并簽字,工作人員負責引領考生持面試成績表到一樓考點辦(1-2教室)進行綜合成績合成。
(七)考生必須認真學習面試通知內容及注意事項,下載并認真學習《臨滄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候考室管理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八)根據(jù)省上規(guī)定,面試屬于絕密,任何考生不得向外透露面試內容,違者將按有關規(guī)定程序處罰。
附:
中共臨滄市委組織部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11日
臨滄市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集中面試候考室管理規(guī)則
一、根據(jù)《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及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面試候考室管理規(guī)則。
二、考生須按時報到并參加面試,考生報到時須出示《身份證》等相關證明??紙雒嬖図樞蛱柍楹灲Y束并開始考試后,未到候考室的考生,視為放棄面試資格,不得入場。
三、考生進入候考室須將手機鬧鈴取消關閉手機,并將手機和所帶資料物品交候考室工作人員統(tǒng)一裝入臨滄市人事考試手機等物品保管箱進行妥善管理。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候考室工作人員負責將手機等資料物品歸還考生。
四、面試考試開始后,攜帶并使用手機的考生,視情況取消面試資格??荚嚭蟀l(fā)現(xiàn)如有考生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使用手機的,面試成績無效。
五、候考室實行全封閉管理,除候考室工作人員、引導員和面試考生以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六、進入候考室后,未經候考室工作人員同意,考生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上衛(wèi)生間須向工作人員報告并陪同前往。面試期間,擅自離開候考室的考生,視情況取消面試資格。
七、面試期間,本次考試面試各考場和候考室設有全程監(jiān)控錄音錄像,請考生嚴格遵守相關紀律要求,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管理,主動接受監(jiān)督和檢查。
八、考生面試結束,請到候考室門口與候考室工作人員領取手機等資料物品,并由工作人員引領至考點辦公室進行綜合成績合成。
九、嚴禁面試結束的考生返回候考室,禁止在面試考場附近逗留議論與面試有關的內容,禁止以任何方式向考生或培訓機構泄露面試內容,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上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處罰。
中共臨滄市委組織部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