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云南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
大理州崗位相關情況的說明
各位報考人員:
現(xiàn)對云南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大理州崗位相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生源地或戶籍要求
(一)戶籍原為大理州的人員,因上學戶籍發(fā)生遷移的,滿足“生源地或戶籍要求”欄為“招考單位所在州(市)”的崗位要求。
(二)戶籍原非大理州的人員,報考“生源地或戶籍要求”欄為“招考單位所在州(市)”的崗位,須在報名前,即:2016年3月16日00:00時前將戶籍遷移到大理州,且在資格復審時戶籍仍在大理州。
二、相關培訓情況說明
大理州公務員管理部門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報考人員參與的任何培訓均與大理州公務員管理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任何以大理州公務員管理部門名義舉辦的培訓班均屬欺詐行為,歡迎舉報。
三、服務聯(lián)系及監(jiān)督電話
(一)服務電話:大理州委組織部:0872-2319755
大理州人社局: 0872-2316320
(二)監(jiān)督電話:大理州紀委派出人事民政紀工委:0872-2428015
中共大理州委組織部
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