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坪縣2015年農村偏遠地區(qū)學前教育
巡回支教志愿者招募公告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辦公廳,云南省教育廳、財政廳以及怒江州教育局、財政局文件精神,蘭坪縣2015年被列入國家中西部農村偏遠地區(qū)學前教育巡回支教試點縣,招募巡回支教志愿者24人,分配到12個支教點。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募學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有關招募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募崗位及名額
本次招募崗位涉及12個幼兒園支教點,共24人。
金頂鎮(zhèn):金鳳村、七聯村、干竹河村、璋品村幼兒園支教點;通甸鎮(zhèn):福登村、豐華村、黃松村幼兒園支教點;中排鄉(xiāng):大宗村、北甸村、德慶村、小龍村幼兒園支教點;河西幼兒園支教點。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熱愛學前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心和使命感。
2、全日制普通高校??萍耙陨暇哂杏變簣@、小學教師資格,年齡在35歲以下(1980年12月1日后出生)的應往屆畢業(yè)生。
3、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yè)生、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者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募。
4、品行端莊,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三、招募程序
1、報名:凡符合條件的畢業(yè)生持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蘭坪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報名時間:2015年12月25日—12月31日,咨詢電話0886-3215664。報名時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張,填寫《蘭坪縣2015年學前教育巡回支教試點志愿者招募報名表》。
2、初選:根據招募人數最多1:2遴選面試人員。初選辦法按學前教育或幼兒教育專業(yè)并具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優(yōu)先,其次按小學教育或初等教育專業(yè)具有教師資格證書、其它專業(yè)具有教師資格證書的先后順序依次檢索遴選,同等條件人員按報名先后順序。若報名人員少于招募人數,招募條件另行通知。
3、面試:經資格審查合格,由縣教育局組織面試。面試以說課、才藝展示相結合的方式,考察應試者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幼兒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4、公示:面試結束后,將面試成績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自公示之日起7日內無異議,方可進行體檢。
5、體檢:經面試合格后,取面試成績前24名,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具體的時間、地點由縣教育局負責通知本人。體檢標準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出現體檢不合格人員時根據面試考核成績依次遞補。
5、集中培訓:縣教育局將統一對招募的志愿者進行崗前培訓。
6、上崗支教:面試、體檢、培訓結束,根據面試成績高低先后順序,按全縣招募名額進行選崗,簽訂《蘭坪縣2015年農村偏遠地區(qū)學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務協議書》。2016年3月1日正式上崗。
三、志愿者待遇及管理
1、按協議要求能履行職責的志愿者,在崗期間由中央財政每人給予1500元/月的生活補貼(每年按10個月計發(fā))??h財政另行補助每人500元/月的交通費和生活補貼(每年按10個月計發(fā))。同時縣財政為每位志愿者繳納“五險”。
2、支教點所屬中心校負責提供巡回支教志愿者的住房及必要的生活條件。
3、志愿者在服務期內可以參加各類行政、事業(yè)單位招錄考試。
4、對招募人員實行協議管理,服務期限2年。
5、服務期間,成績突出、表現優(yōu)秀者給予表彰,不按協議要求履行義務,經批評教育無效者,予以解除協議。
6、服務期滿后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繼續(xù)參與招募,進入下一期志愿者。
四、有關要求
1、凡在招募報名中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報考及招募資格,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2、監(jiān)督電話:0886-3211534(蘭坪縣第二紀工委)。
五、本公告由蘭坪縣教育局招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蘭坪縣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