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文山市城區(qū)交通服務管理,逐步規(guī)范城市交通行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有效解決中心城區(qū)因停車管理不到位而導致的車輛亂停放和交通擁堵等突出問題,促進文山市交通服務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根據(jù)文山市委市政府的統(tǒng)籌安排,現(xiàn)結合文山市實際,成立文山市城市交通服務有限公司,為做好公司人事招聘,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崗位及人員要求
(一)公司領導:
1.公司常務副總經(jīng)理1人,在總經(jīng)理領導下全面負責公司日常經(jīng)營管理工作和開展相關拓展業(yè)務工作。崗位要求:男性,4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熟悉企業(yè)管理,具備公司經(jīng)營管理工作經(jīng)歷。工資待遇:5000元/月(含五險)。
(二)綜合部:
1.主任1人,負責公司的日常工作,包括文秘、檔案、黨團工作、人事勞務、人員培訓、辦公設備器材購置等工作。崗位要求:3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熟悉辦公室綜合管理。工資待遇:3000元/月(含五險)。
2.文秘人員1人,配合辦公室主任完成公司日常綜合事務。崗位要求:30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能熟練掌握辦公文檔編寫。工資待遇:2600元/月(含五險)。
(三)計劃財務部:
1.會計兼財務部負責人1人,負責財務核算管理和財務計劃等工作。崗位要求:4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熟悉資金管理工作,具備一定的財務處理能力。工資待遇:3000元/月(含五險)。
2. 出納1人,負責票據(jù)管理、停車收費資金管理、資產(chǎn)管理等工作。崗位要求:4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具備一定的財務處理能力。工資待遇:2600元/月(含五險)。
3. 收費人員1人,負責違章車輛的拖車費和場地占用費收繳。崗位要求:3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工資待遇:2600元/月(含五險)。
(四)拖車管理部:
1. 拖車駕駛員6人,負責對城區(qū)違章停車實施拖離,做好拖車過程中的執(zhí)法記錄,做到文明拖車,安全拖車。崗位要求:男性,40周歲以下,初中以上學歷,準駕車型A2。工資待遇:3000元/月(含五險)。
2. 車輛管理人員3人,負責管理被拖違章車輛,確保被拖車輛的完好,做好公司安保工作。崗位要求:男性,45周歲以下,初中以上學歷。工資待遇:2600元/月(含五險)。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任人唯賢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通過自愿報名,資格審查后統(tǒng)一筆試、實際操作、面試的方式擇優(yōu)選聘。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5年8月23日至2015年9月5日止。
(二)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三)報名地點:文山市城南和諧路3號文山城投集團綜合部,聯(lián)系電話:0876-2667226。
(四)報名資料:報名時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證(戶口冊)、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有駕駛證的提供C照及以上駕駛證、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五)資格初審:根據(jù)《文山市城市交通的服務有限公司公告》上公布的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由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人員填寫《文山市城市交通服務有限公司應聘報名表》并參加下一步的考試。
五、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實際操作、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包括筆試、實際操作、面試總分均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實際操作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
(一)筆試
1.考試范圍:主要測試應試人員適應招聘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
2. 筆試命題要求
根據(jù)招聘崗位的要求,設置試題,內容緊扣招聘崗位條件及要求。
3.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5年9月7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文山市城南和諧路3號文山城投集團綜合部。
4. 筆試過程的安排及考場的設置
考務工作安排在筆試前一天布置,根據(jù)報名人數(shù)設置考場數(shù)。
5.筆試成績公布時間:2015年9月8日。
(二)實際操作
1.對應試人員進行技能測試。
2.考試時間:2015年9月7日14:30—17:30。
3.考試地點:文山市城南和諧路3號文山城投集團綜合部。
4.實際操作成績公布時間:2015年9月8日
(三)資格復審及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
筆試和實際操作綜合總成績按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2015年9月9日上午8:30開始。
面試地點:文山城投集團(文山市城南和諧路3號)。
3.面試方式:采取面試考官對應試者進行現(xiàn)場問答測評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與報考崗位相匹配的綜合素質及能力。面試考官由相關人員組成。
4.面試工作的安排:做好面試前后的有關準備工作,保密工作。
5.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2015年9月9日公布。
(四)綜合成績公布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實際操作×40%+面試成績×30%。
綜合成績于2015年9月9日公布。
如綜合成績并列,出現(xiàn)人數(shù)超過擬聘崗位開考計劃數(shù)的,須進行加試。加試方式為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文山市城市交通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文山市城市交通服務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