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及后續(xù)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現(xiàn)將考生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wǎng)絡報名信息的一致性進行審核,若所持證明與招考要求不符,資格復審不合格。
2013年7月19日上午8:00—下午5:30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復審確認表(一式兩份)、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及崗位要求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資格復審嚴格按照公告和報考指南規(guī)定進行。對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審核單位須在其提交的《資格復審確認表》上蓋章,一式兩份,一份考生持有,作為面試準考證,一份審核單位留存。
資格復審地點: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大樓四樓政治部(普洱市思茅區(qū)茶苑路6號)。
聯(lián)系電話:0879---8881003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2013年 7月24日(星期三)。
面試地點: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普洱市思茅區(qū)茶苑路6號)。
考生必須于2013年 7月24日上午7:30分前到達考場,進行面試抽簽,8:30分開始面試。
三、面試方式
(一)司法崗位采用情景模擬(模擬法庭控辯)。其規(guī)則是:每輪面試安排報考同一崗位的兩名考生按抽簽決定的控、辯角色進行面試。對于等額面試或者抽簽后輪單的考生,由面試組織單位安排工作人員扮演對方角色進行控辯。
(二)非司法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
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 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