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昌寧縣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報考84個縣鄉(xiāng)公務員崗位的163名考生參加了資格復審,合格155人,不合格8人。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wǎng)絡報名信息的一致性進行審核,若所持證明材料與招考崗位要求不符,資格復審不合格,將不能參加面試。根據(jù)《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相關要求,此項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團縣委、縣公安局、縣教育局、民宗局等多家相關單位共同參與,根據(jù)各單位工作職能,分別對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與比對,不合格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同時,資格復審工作邀請縣人大、縣政協(xié)、縣紀委監(jiān)察局相關領導到場監(jiān)督,確保資格復審公平、公正,為每一名報考人員負責。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報考人員無法提供畢業(yè)證、非“四項目”人員報考定向“四項目”人員崗位、專業(yè)不符合、不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生源地(戶籍)不符、自動放棄6種情況。
根據(jù)《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資格復審后不足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人數(shù)開展面試,不再進行遞補”的規(guī)定,今年部分崗位將開展等額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