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縣城區(qū)部分學校師資不足問題,結合城區(qū)學校編制及崗位需求情況,根據《巧家縣政府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流動調配管理辦法(試行)》(巧政辦通〔2015〕42號)文件精神,經報縣人民政府同意,擬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教師?,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確保2015年城區(qū)學校教師選拔調動工作嚴密、高效、有序開展。
二、選調名額及崗位設置
(一)選調名額
巧一中4名,巧二中5名,巧三中21名,巧四中9名,新華小學5名,白鶴灘中學3名,巧家營小學4名,金塘鎮(zhèn)九年一貫制學校3名,白鶴灘鎮(zhèn)中心學校4名,共58名。
(二)選調崗位設置如下:
1.高中
學校名稱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政治 | 歷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信技 | 合計 |
巧一中 | 1 | 1 | 1 | 1 | 4 | |||||||||
巧二中 | 1 | 1 | 1 | 1 | 1 | 5 | ||||||||
巧三中 | 2 | 2 | 2 | 2 | 2 | 1 | 2 | 2 | 2 | 1 | 1 | 1 | 1 | 21 |
合計 | 4 | 4 | 3 | 2 | 2 | 2 | 4 | 2 | 3 | 1 | 1 | 1 | 1 | 30 |
2.初中
學校名稱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政治 | 歷史 | 地理 | 物理 | 合計 |
巧四中 | 2 | 2 | 2 | 2 | 1 | 9 | ||
白鶴灘中學 | 1 | 1 | 1 | 3 | ||||
金塘鎮(zhèn)九年一貫制學校 | 1 | 1 | 2 | |||||
合計 | 2 | 4 | 4 | 2 | 1 | 1 | 14 |
3.小學
學校名稱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科學 | 體育 | 合計 |
巧家營小學 | 1(回龍) | 2(松梁、大竹) | 1(中心校) | 4 | ||
金塘鎮(zhèn)九年一貫制學校 | 1(拖巖) | 1 | ||||
白鶴灘鎮(zhèn)中心學校 | 1(中村) | 3(復興2、楊家灣1) | 4 | |||
新華小學 | 2 | 1 | 1 | 1 | 5 | |
合計 | 4 | 7 | 1 | 1 | 1 | 14 |
三、選調條件
(一)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yè)。
(二)無犯罪記錄,近三年內無黨紀、政紀處分,近三年內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三)參加公開選調的教師的學歷、教齡和教師資格條件:
1.報考高中教學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專業(yè)對口,在我縣鄉(xiāng)鎮(zhèn)中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附中)工作滿3年及以上(即2012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或非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專業(yè)對口,在我縣鄉(xiāng)鎮(zhèn)中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附中)工作滿5年及以上(即2010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2.報考初中教學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或師范類全日制??茖W歷,專業(yè)對口,在我縣鄉(xiāng)鎮(zhèn)學校工作滿3年及以上(即2012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3.報考小學教學崗位要求具有??萍耙陨蠈W歷,在我縣鄉(xiāng)鎮(zhèn)學校工作滿3年及以上(即2012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小學語文、數學崗位不限專業(yè),報考小學英語、體育崗位需專業(yè)對口,報考小學科學崗位限理化生專業(yè)。
(四)身體健康,具備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
(五)農村義務教育學校特設崗位教師未轉為正式在編教師者不能報名參加選調考試。
四、選調辦法
2015年縣城區(qū)學校教師選調工作,采用筆試與量化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選拔調動。筆試滿分100分。整個選調工作由縣教育局與縣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一)按照選拔調動條件,在全縣在職在編教師中公開按層次分學科報名考試,報名不填到具體學校,只填報選調崗位層次(高中、初中、小學,其中報考巧家三中崗位者按高中層次報考,錄取后由學??己丝疾旌蟠_定安排初中或高中教學崗位)和學科,對經審核符合報考條件人員進行公示。各選調崗位按照報名不低于1:3的比例進行筆試,報名低于1:3比例的選調崗位,削減或取消該崗位的選調。
(二)筆試結束后,按照各選調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量化考核人員,進行量化考核。若出現(xiàn)所需崗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可并列進入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的內容和分值如下:
1.學歷。本科1分,研究生及以上2分;報考初高中英語具有英語八級證書者記2分;
2.教齡。以5年教齡為基數(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0日),每多任教一年加0.3分(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半年以下不計分),最高不超過6分。
3.表彰。榮獲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或市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表彰(報考人員須提供獲獎文件為依據),分別為國家級3分,省(部)級2分,州(市)級1分,縣(處)級0.5分,只記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4.年度考核。近3年內(2012年、2013年、2014年)年度考核為優(yōu)秀者,每年優(yōu)秀1分,最高3分。
5.教學成績。2013年、2014年任教學科(須與報考學科相同)單科成績在全縣排名記分:第一名10分,第二名9分,第三名8分,第四名7分,第五名6分,第六名5分,第七名4分,第八名3分,第九名2分,第十名1分。2年分別計分。
6. 教學競賽。
(1)在市、縣教育局2013、2014、2015年組織的課堂教學大獎賽中,榮獲市特等獎、一、二、三等獎者分別記5分、4分、3分、2分(報考人員須提供獲獎文件為依據,多次獲獎不累計加分,計最高分);獲縣特等獎、一、二、三等獎者分別記4分、3分、2分、1分(報考人員須提供獲獎文件為依據,多次獲獎不累計加分,計最高分)。
(2)在2015年全市“一師一優(yōu)課”評選獲前三名者分別記4分、3分、2分;在2015年全縣“一師一優(yōu)課”評選獲前三名者分別記3分、2分、1分(考生須提供獲獎文件為依據,多次獲獎不累計加分,計最高分)。
(三)總成績等于筆試成績與量化考核總和。各選調崗位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確定擬選調人員,若出現(xiàn)所需崗位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則對并列人員進行面試,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選調人員。
(四)對擬選調人員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調人員,按崗位學科以總成績從高到低自主選擇具體學校。選調學校確定,經領導組審核通過,報縣人民政府審批后,由縣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對本次公開選調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各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試用期考核辦法,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人員調回原學校。
五、筆試考試范圍
所有報考選調人員,筆試考試范圍均為現(xiàn)行高中、初中、小學教材(報考巧家三中崗位者按高中層次報考,參加高中科目筆試),分專業(yè)學科分層次筆試。
六、報名、考試、考核時間及地點安排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提供材料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29日(星期三)至7月30日(星期四),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巧家縣教育局人事股。
3.報名提供材料:報名時提供起始學歷和當前最高學歷的畢業(yè)證、身份證、獲獎證書(獲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和經學校審核簽字蓋章的《巧家縣2015年城區(qū)學校教師選調報名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近期白底彩色1寸免冠證件照1張、書面承諾書。
4.報考人員須親自到縣教育局招考辦進行信息采集。
5.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二)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
1.領取準考證時間:2015年 8月5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領取準考證地點:巧家縣教育局人事股。
(三)筆試時間、地點
1.筆試時間:2015年8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2.筆試地點:巧家縣第二中學。
(四)考核時間、地點
1.考核時間:2015年8月7日(星期五)。
2.考核地點:巧家縣教育局。
七、相關要求
(一)參加本次城區(qū)學校教師選調工作的相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并做好材料的收集立卷歸檔工作。
(二)嚴肅工作紀律。所有參加本次城區(qū)教師選調工作的工作人員、報考人員,必須嚴格按《巧家縣2015年城區(qū)學校教師選調工作方案》和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開展工作,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嚴格遵守各項廉政規(guī)定,自覺接受各方監(jiān)督。對在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違規(guī)違紀的,一經查實,按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涉及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報考費。報考費按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規(guī)定,每人收取報名考試費100元。
八、公告、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相關選調公告、公示信息均在巧家教育網、巧家新聞網(白鶴灘之窗)、巧家電視臺等媒體上發(fā)布,接受社會監(jiān)督。請報考人員關注相關媒體發(fā)布的相關招考信息。
巧家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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