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內(nèi)容 |
負責單位 |
5月25日至6月9日 |
擬定、報批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
縣教育局、縣、市人社局 |
6月10日 |
公告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
縣教育局、縣、市人社局 |
7月2日至4日 |
按報考條件組織現(xiàn)場報名。 |
縣教育局 |
7月5日至7月7日 |
按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匯總統(tǒng)計。 |
縣教育局、人社局、監(jiān)察局 |
7月8日 |
上報報名名冊,訂購試卷。 |
縣教育局 |
7月9日至7月16日 |
制作準考證,落實考場,準備相關(guān)考務(wù)工作。 |
縣教育局 |
7月11日至12日 |
收取、審核加分材料(過期不受理),15日報市復審。 |
縣教育局、市人社局 |
7月17日 |
發(fā)放準考證,參考人員認知考場,保密人員接試卷。 |
縣教育局 |
7月18日 |
筆試:上午:9:00—11:30考專業(yè)知識、教法技能,下午:3:00—5:00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
縣教育局、人社局、監(jiān)察局 |
7月19日 |
上午12:00前報送考卷、成績登記冊、盤。 |
縣教育局 |
7月20日至7月25日 |
閱卷。 |
市教育局 |
7月26日 |
在市、縣教育局網(wǎng)站上公布筆試成績、加分成績。 |
市、縣教育局 |
7月27日 |
辦理查分手續(xù)。 |
縣教育局、市教育局 |
7月28日 |
公布查分結(jié)果;公布面試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公布面試方案。 |
縣教育局、人社局 |
7月29日 |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持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或就業(yè)登記證、戶口本(冊)、身份證原件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進行面試前資格復審,復審通過后領(lǐng)取面試通知。 |
縣教育局、人社局、監(jiān)察局 |
7月30日 |
公示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
縣教育局 |
8月8日 |
面試,當場公布面試分數(shù)。 |
縣教育局、人社局、監(jiān)察局 |
8月9日 |
公布綜合成績。 |
縣教育局、人社局 |
8月12日8月14日 |
考核、體檢。 |
縣教育局 |
8月19日至8月27日 |
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 |
縣教育局、縣、市人社局 |
8月27日后(具體時間以市人社局安排的為準) |
辦理錄用手續(xù),聘用。 |
縣教育局、縣、市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