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紅河州蒙自市基礎教育的不斷發(fā)展,延伸云南師范大學優(yōu)質基礎教育品牌,發(fā)揮云南師范大學附屬蒙自中學在基礎教育改革和發(fā)展中的示范帶頭作用,本著“加強合作、優(yōu)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蒙自縣人民政府與云南師范大學于2010年簽訂合作辦學協(xié)議,舉辦“云南師范大學附屬蒙自中學”。學校辦學性質為全日制完全中學,公辦事業(yè)單位,隸屬蒙自市教育局直管。
學校辦學近三年來,教師選調招聘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持并同時給予特殊的人事政策,選調教師全部到位,保證了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根據(jù)學校不斷發(fā)展的需求,2015年擬選調優(yōu)秀教師共2人。
一、選調的對象、范圍、學科、崗位和數(shù)量:
崗位及學科 | 專業(yè)要求 | 初始學歷 | 學位 | 普通話 | 數(shù)量 | 備注 |
高中數(shù)學教師 | 數(shù)學 | 省屬重點院校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1 | 中學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35周歲以下、高中教師資格證、(州級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各項條件可適當放寬) |
高中地理教師 | 地理 | 省屬重點院校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1 | 中學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35周歲以下、高中教師資格證、(州級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各項條件可適當放寬) |
2、選調對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3、選調報名、考核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自招聘簡章發(fā)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30日。
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電子報名(報名時請?zhí)峤环线x調條件的相關材料復印件)
報名地點:云南師范大學附屬蒙自中學辦公室
聯(lián)系人:李老師13887361963郵箱:652091231@qq.com
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考核內容
(1)筆試:高考水平的試卷,總分為100分(折算分)。80分以上為合格,進入課堂教學。
(2)課堂教學:相應學科的課堂教學,時間40分鐘。教學內容提前一天通知。80分以上為合格。
(3)面試,向應聘者提出有關問題。
(4)筆試、課堂教學兩項成績均為80分以上為合格,根據(jù)總成績從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選調人員。
5、錄用和管理辦法
(1)擬調人員確定后,由蒙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審)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
(2)對體檢、考核(政審)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未接到不良反映的,人事局辦理調動審批手續(xù)。調動人員必須提供錄用崗位條件相對應的證件、證書原件方可辦理錄調動手續(xù)。
二、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三、本簡章由云南師范大學附屬蒙自中學負責解釋。
云南師范大學附屬蒙自中學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