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劍川縣特崗教師招聘面試公告
根據《云南省教育廳關于組織實施2024年中央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經研究,擬定于2024年7月25日開展劍川縣2024年特崗教師招聘面試工作,為確保面試工作順利開展,現將資格復審、面試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參加面試對象
面試分五個學科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確定,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此次招聘共進入面試18人,名單如下:
準考證號 | 報考崗位 | 筆試成績 | 備注 |
293120100095 | 小學語文 | 83 | |
293120100011 | 小學語文 | 81.5 | |
293120100080 | 小學語文 | 81.5 | |
293120100041 | 小學語文 | 81 | |
293120100054 | 小學語文 | 80 | |
293120100076 | 小學語文 | 80 | |
293120200053 | 小學數學 | 66 | |
293120200002 | 小學數學 | 65.5 | |
293120200025 | 小學數學 | 65.5 | |
293120200071 | 小學數學 | 62 | |
293120200007 | 小學數學 | 59.5 | |
293120200020 | 小學數學 | 58 | |
293120800012 | 小學道德與法治 | 79 | |
293120800002 | 小學道德與法治 | 75.5 | |
293120500017 | 小學體育與健康 | 61 | |
293120500004 | 小學體育與健康 | 55.5 | |
293121100004 | 小學心理健康 | 70 | |
293121100002 | 小學心理健康 | 67 |
二、資格復審
考生面試前必須接受資格復審。對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按自動棄權處理。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請將相關材料提前復印好一份,復審時,交資格復審人員)。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7月23日(星期二)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資格復審地點:劍川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三樓)
聯系電話:0872-4522073
(二)資格復審時須由本人現場提交以下證件材料:
1、登陸云南省招考頻道-云南省招生考試工作網(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下載特崗教師報名表并打印一份。
2、筆試準考證。
3、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驗原件,交復印件)。
4、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驗原件,交復印件)。
5、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驗原件,交復印件)。
(三)遞補
資格復審合格者,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過程中因個人放棄或復審不合格導致出現招聘崗位人數與面試人數不足1:2時,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人員以劍川縣教育體育局電話通知為準,不再另行公告。
三、面試
(一)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
具體面試時間、面試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請考生務必按照《面試通知書》的要求參加面試。
(二)面試形式
1、面試采用“試講”的形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試講時間20分鐘,備課時間為60分鐘(撰寫教學設計)。
2、面試按照《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測評暫行辦法》和《大理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暫行辦法》組織實施。主要考察考生專業(yè)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職業(yè)素養(yǎng)、業(yè)務素質和工作能力等。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等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xù)的招聘過程。
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組成,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時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X50%+面試成績X50%。
在計算成績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代入綜合成績的計算表達式中,考試總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四、相關要求
(一)為不浪費考試資源,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請慎重做出選擇,是否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等后續(xù)招聘程序。如決定放棄資格復審及面試等后續(xù)招聘程序的考生,應在資格復審前聯系縣教體局,并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紙質的《放棄資格復審承諾書》(附件1)和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二)資格復審材料不允許委托親友代為提交,請進入資格復審程序的考生本人攜帶相關材料按時參加資格復審,不能按要求提供證件材料的考生,按資格復審不合格處理;未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按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處理。
(三)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與資格復審時提交的證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按資格復審不合格處理,由此帶來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考生須嚴格按照《面試通知書》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以及相關要求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原件參加面試。未按時間要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特別提醒
(一)請考生務必保證報名時預留的通訊方式暢通,如因考生通訊方式不暢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如出現報名時預留通訊方式變動情況的,請及時聯系資格復審部門進行聯系方式變更。聯系電話:0872-4522073,傳真:0872-4521250;
(二)其他未盡事宜,請按照省、州有關文件執(zhí)行。
附件:放棄資格復審承諾書
劍川縣教育體育局
2024年7月19日
來源:http://www.jianchuan.gov.cn/jcxrmzf/c107077/202407/5f97f3d239f343aa992d9fbd093543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