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龍縣教育局
關于2015年申報認定教師資格的公告
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實施細則》相關規(guī)定,按照曲靖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5年春季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曲教人〔2015〕3號)要求,現(xiàn)將我縣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
(一)教育系統(tǒng)人員
1.在教師崗位上不具備合格學歷,現(xiàn)已通過函授、自考等途徑取得相應合格學歷,至今未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
2.因工作變動,目前在初中、高中或中等專業(yè)學校教學崗位上并取得相應合格學歷,需重新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
3.申請高一級教師資格的人員;
4.證書遺失、損毀,需補辦的人員。
(二)社會人員
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條件的馬龍籍公民。
二、報名條件
(一)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馬龍的公民。
(二)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本、專科畢業(yè)生只能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或幼兒園教師資格);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須具備高等師范??茖W校或其他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須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須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對確有特殊技藝者,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其學歷要求可放寬到初中畢業(yè)。
(三)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國家級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視為合格,云南省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的有效期限為5年,截止時間:2015年3月31日)。
(四)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五)非師范教育類及非全日制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需參加全省統(tǒng)一組織的“兩學”考試,并取得“兩學”合格證,合格證有效期兩年(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31日)。
(六)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能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經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社區(qū)或村委會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三、日程安排
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權限,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教育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市教育局認定。認定日程安排如下:
(一)網上報名(4月15日至4月28日)。申請人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為:http://www.jszg.edu.cn),點擊“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根據要求填寫申請人相關信息,并于28日前提交信息。提交成功后,用A4紙打印申請表(雙面打印)。(注“中國教師資格網”開放時間為每個工作日的8:00—18: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不開放。)
(二)資格審查(4月27日至4月30日)。凡在網上報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請帶齊以下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馬龍縣文化路65號)進行資格審查,并交測試費,逾期不予受理。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
2. 《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縣級及以上人民醫(yī)院體檢并出具合格結論);
3.《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社區(qū)或村委會填寫并蓋公章);
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身份證、戶口冊原件及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8.5分辦證照片1張(與報名時上傳照片一致)。
(三)教育教學能力測試(5月20日至24日)。測試采用筆試和面試兩種方式進行,筆試包括封閉狀態(tài)下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教案,面試包括說課和專家提問。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現(xiàn)場確認(5月25日至5月29日)??h教育局根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結果進行確認,不需本人到場。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的,予以確認;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不合格的,不予確認。
(五)信息上報和證書打?。?月1日至6月20日)根據認定信息,進行證書編號,到市教育局領取證書,打印各類證書。
(六)證書發(fā)放(6月22日至7月10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的申請人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七)補辦證書(4月20日至4月30日)。需補辦證書者提交以下材料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過期不予受理。
1.《教師資格申請表》(在個人檔案材料中)復印件一份;
2.本人身份證、戶口冊復印件一份;
3.單位證明一份;
4.5分免冠半身彩色紙質照片2張;
5.補證人員應提交刊登在公開發(fā)行的報刊上的、自刊登之日
起已滿一個月的證書遺失聲明原件(登報報紙);換發(fā)人員應提供已損壞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四、注意事項
(一) 申請各類教師資格時申請學科必須與所學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二)按照《云南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云價收費[2013]96號)文件規(guī)定,申請認定各類教師資格人員,資格審查時需交180元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費。
(三)教師資格制度是一項法定的職業(yè)許可制度,嚴禁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教師資格證書的,一經查實,五年內不得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五、本《公告》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880894(縣教育局人事股趙老師張老師)
附件:
馬龍縣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