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4年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考試紅河考區(qū)筆試重要提示
各位考生:
云南省2024年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考試紅河考區(qū)筆試將于2024年5月25日進行,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 09:00—11:00公共基礎知識
現(xiàn)將本次筆試有關注意事項提示如下:
一、考點設置情況
紅河考區(qū)此次考點設置在州府所在地蒙自市,分別為紅河衛(wèi)生職業(yè)學院、紅河職業(yè)技術學院1號教學樓(州農(nóng)校)、紅河職業(yè)技術學院2號教學樓(州民族師范學校蒙自校區(qū))、州衛(wèi)生護理學校、蒙自市一小、二小、三小、銀河小學、惠民小學、團結小學、鳳凰小學、職業(yè)教育中心、一中初中部、二中、三中、五中等16所學校。
二、考點學校詳細地址及地圖指南
(一)紅河衛(wèi)生職業(yè)學院
具體地址:蒙自市銀河路南延長線小新寨水庫旁
(二)紅河職業(yè)技術學院1號教學樓(州農(nóng)業(yè)學校)
具體地址: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長線紅河職業(yè)技術學院1號門進入直行50米左側(見下圖)
(三)紅河職業(yè)技術學院2號教學樓(州民族師范學校蒙自校區(qū))
具體地址: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長線紅河職業(yè)技術學院1號門進入直行400米左側(見下圖)
(四)紅河州衛(wèi)生護理學校
具體地址: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長線紅河職業(yè)技術學院1號門進入直行50米右側(見下圖)
(五)蒙自市第一小學
具體地址:蒙自市人民東路12號
(六)蒙自市第二小學(原蒙自二小南湖校區(qū))
具體地址:蒙自市桂林街33號
(七)蒙自市第三小學
具體地址:蒙自市新村北路51號
(八)蒙自市銀河小學(原蒙自二小銀河校區(qū))
具體地址:蒙自市啟文路北段(興盛路州交通局旁)
(九)蒙自市惠民小學(原蒙自二小惠民校區(qū))
具體地址:惠民路汽車城南段
(十)蒙自市團結小學(原蒙自四小)
具體地址:蒙自錦華路南段(紅寨)
(十一)蒙自市鳳凰小學
具體地址:蒙自市鳳凰路延長線(蒙自市職業(yè)教育中心對面)
(十二)蒙自市職業(yè)教育中心(原蒙自職中)
具體地址:蒙自市鳳凰路延長線(蒙自一中對面)
(十三)蒙自市第二中學
具體地址:蒙自市南湖南路7號
(十四)蒙自市第三中學
具體地址:蒙自市錦華路與觀瀾路交叉路口
(十五)蒙自市第五中學(原紅河州農(nóng)業(yè)學校)
具體地址:蒙自市北京路土官村路口
(十六)蒙自市第一中學初中部(原蒙自實驗中學)
具體地址:蒙自市南湖北路三號
三、筆試有關要求
(一)考生必須帶齊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在考試開始前60分鐘起進入考點;考試開始前30分鐘起,經(jīng)監(jiān)考人員查驗身份、安全檢查,確認無異常后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兩證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得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離場。
(二)考生自備黑色墨水(中性)筆、橡皮、2B鉛筆。嚴禁將各類手表和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有關設備帶入考場,除準考證、身份證和規(guī)定的文具外的其他物品統(tǒng)一放置在考場門口(通訊設備、電子設備必須全部切斷電源;如未帶包,手機等物品自行裝入信封并在信封上填寫本人姓名后用訂書機封裝)。盡量不要穿戴含有金屬的衣物或飾品。除自備的黑色墨水(中性)筆、橡皮、2B鉛筆及準考證、身份證外,桌面上不得擺放任何物品。
(三)試卷均有塑封,考生有權利和義務在監(jiān)考人員拆封前查驗試卷密封狀況并簽字。
(四)試卷發(fā)放后,考生須仔細閱讀試卷及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并準確填涂本人姓名和準考證號,未按要求作答將會影響考試成績。除規(guī)定填寫內容外,不得在答題卡及準考證正反面上做任何標記。不得在考試開始信號發(fā)出前答題。
(五)考生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fā)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卡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嚴禁擅自使用、更換他人的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
(六)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嚴禁喧嘩、吸煙、交頭接耳,嚴禁窺視抄襲他人答題信息,嚴禁傳遞物品或信息。
(七)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考生不得繼續(xù)答題,應立即將試卷、答題卡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并雙手放在背后原座靜候,待監(jiān)考人員發(fā)出離場指令后,方可離開考場。嚴禁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嚴禁損毀試卷、答題卡。
(八)考生必須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jiān)考人員的監(jiān)督和檢查,嚴禁擾亂考場秩序。
特別提示:1.請考生誠信參考,杜絕違紀、違規(guī)、違法行為。2.答題情況將進行雷同鑒定,鑒定為答卷雷同的,“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依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忌毐9芎米约旱拇痤}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襲。3.考生應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考試當天按要求提前抵達。4.考生坐錯座位且未在考試開始后30分鐘內主動報告的,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5.嚴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將試題內容進行抄錄、復制、傳播。
四、筆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有關規(guī)定
應聘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guī)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攜帶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經(jīng)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規(guī)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jīng)考試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經(jīng)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經(jīng)提醒仍不按規(guī)定填寫、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在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規(guī)定以外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五)在考試開始信號發(fā)出前答題,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繼續(xù)答題,經(jīng)提醒仍不停止的;
(六)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帶出考場,或者故意損壞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及考試相關設施設備的;
(七)抄襲、協(xié)助他人抄襲的;
(八)互相傳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等的;
(九)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
(十)使用禁止帶入考場的通訊工具、規(guī)定以外的電子用品的;
(十一)本人離開考場后,在本場考試結束前,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的;
(十二)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十三)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維護招聘工作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終止其繼續(xù)參加考試,并責令離開現(xiàn)場;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秩序的;
(二)拒絕、妨礙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應聘人員的;
(四)其他擾亂考試工作秩序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
五、合理選擇住宿及交通方式
(一)請考生按照準考證上的考點名稱及地址,于考前一天熟悉考點學校位置和交通路線,合理選擇并提前聯(lián)系預訂住宿。
(二)考試當天,根據(jù)自身實際合理選擇交通方式,建議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安排足夠的出行時間,在考試開始前60分鐘進入考點學校,以免考試當天因交通擁堵、不熟悉路況等原因影響準時應考。
(三)請廣大考生和送考人員自覺遵守文明公約,自覺維護交通秩序,服從和配合交警的疏導和指揮,以免造成交通擁堵。
六、天氣預報
5月24日周五小雨20℃~28℃
5月25日周六小雨20℃~28℃
5月26日周日小雨21℃~27℃
(以上信息來源于墨跡天氣)
請各位報考者仔細閱讀以上事項,科學備考、順利參考!
預??荚嚦晒?!
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
2024年5月22日
來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