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公安局公開招聘輔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紅河州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為紅河州公安局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
本次招聘留置看護輔警崗位:男性120人。
二、用工方式及薪酬待遇
輔警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聘用試用期滿后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
根據相關法律及國務院、公安部、省、州有關文件精神,被聘用人員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結合崗位特點、資歷條件,實行動態(tài)調整,并參與層級化管理,薪酬待遇為5000元/月左右(含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年限工資<每滿1年50元,以15年為上限>、層級工資<根據學歷及工作經歷進行評定,300-1200元>、執(zhí)勤津貼<50元/天,每月不超過22天計算,根據出勤情況發(fā)放>、“五險一金”等),工作期間保障食宿。
三、招聘條件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
2.年齡范圍:18周歲至35周歲(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之間出生);
3.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層次學歷);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6.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責任心強,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7.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本人參加過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過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吸毒、嫖娼、賭博等受到處罰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7.因違規(guī)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影響期未滿的;
8.曾系紅河州公安機關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辭職未滿90天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1.時間:2024年2月27日至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點:紅河州公安局警務技能訓練基地特訓樓一樓圖書室(蒙自市北京路南延長線,紅河州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內)。
3.報名方式:采用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報考人員可委托他人持相關材料到現場代為報名(代為報名人員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和報名人員親筆書寫的委托書)。未能按以上報名步驟和提供相應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4.注意事項
①本次招聘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②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yè)證、加分證明、個人征信報告(簡版)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1張。
③加分證明材料必須在報名時提交,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員考試和聘用資格。
5.報名聯系電話:0873-3712889
(二)體能測評
需測評1000米跑(男性),測評次數均為1次,根據體能測評成績進行排名,結合崗位招聘人數采取擇優(yōu)的方式確定進入后續(xù)招聘程序人員,不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本次報考資格,成績現場予以公布。
體能測評時間:2024年3月7日,上午8:30。
地點:紅河州公安局警務技能訓練基地田徑場(蒙自市北京路南延長線,紅河州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內)。
(三)面試
資格審查合格和通過體能測評選拔的報考人員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設定最低分數線為60分,低于最低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后續(xù)招聘程序。成績現場予以公布。
面試時間:2024年3月8日,上午8:30。
地點:紅河州公安局警務技能訓練基地綜合館(蒙自市北京路南延長線,紅河州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內)。
(四)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其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加分
加分條件:按照《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下同),加10分;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含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司法警察)、輔警和因公犧牲(因工死亡)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省級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加8分;退役士官士兵、先進個人和州級、縣市級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加4分。同時具備以上多項加分條件的,取最高加分項計分,不重復累加計分。
(五)政治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如綜合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人員進行政治考察,考察內容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標準執(zhí)行。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品德作風,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
(六)體檢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員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由招聘單位統(tǒng)一組織在三級甲等以上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部分內容執(zhí)行。其中,報考人員面頸部文身,著制式服裝其他裸露部位長徑超過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長徑超過10cm,男性文眉、文眼線、文唇,不合格;文身系淫穢暴力或非法組織標志等,不合格;瘢痕體質,面頸部長徑超過3cm或影響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響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七)遞補
體檢、政治考察階段出現考生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
(八)公示
根據相關招聘程序的選拔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紅河州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紅河警方”上公示。公示期為5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九)試用
公示結束,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3個月的試用。報考人員根據公布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未按時報到人員取消試用資格。
五、重要提示
(一)報考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因未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偽造報考信息、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招聘期間相關信息統(tǒng)一在紅河州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紅河警方”上發(fā)布,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三)本次招聘所有環(huán)節(jié)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場地候考,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視為自動棄權,取消資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本次招聘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由紅河州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參與監(jiān)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紅河州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873-3712297。
附件:紅河州公安局輔警招聘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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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河州公安局
2024年2月18日
來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3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