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學院關于組織2023年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2023年普洱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公告》,按照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2023年普洱學院公開招聘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2023年普洱學院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6月16日14:30-18: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普洱學院和諧樓316辦公室。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二)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暫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
(三)國(境)外畢業(yè)生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暫未獲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需提供中文翻譯成績單、所就讀學校為國內認可的正規(guī)大學說明及相應支持材料。
(四)報考崗位要求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需提供所在黨支部出具的黨員證明原件。
五、其他事項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或資格復審不通過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如應聘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則需要提供《2023年普洱學院公開招聘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聲明》(附件2)。
(二)請應聘人員保持電話暢通,如因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非本人電話號碼、提供的電話號碼有誤、無法接通或處于關機狀態(tài)等,導致應聘人員本人不能進入招聘下一階段,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三)應聘人員須確保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審核過程中違規(guī)的應聘人員,將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資格復審后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將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關注普洱學院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peuni.cn/),保持電話暢通。
咨詢電話:0879-3017877
附件:1.2023年普洱學院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2023年普洱學院公開招聘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聲明
普洱學院
2023年6月14日
附件【附件2:2023年普洱學院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聲明.doc】
附件【附件1:2023年普洱學院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pdf】
來源:https://www.peuni.cn/info/1052/60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