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檢察系統(tǒng)關于2023年度補充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的公告
根據(jù)《云南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補充錄用公告》,現(xiàn)將玉溪市檢察系統(tǒng)關于2023年度補充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參加補充錄用資格復審人員為云嶺先鋒網云南省公務員招錄專欄公布的《關于公布云南省2023年度補充錄用公務員裁減職位、相關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安排的公告》中,報考玉溪市檢察系統(tǒng)職位的進入首輪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具體請查詢云嶺先鋒網云南省公務員招錄專欄(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
二、資格復審的時間
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請考生上午8時前到達云南警官學院2號樓階梯教室。
三、資格復審的地點
云南警官學院2號階梯教室(昆明市校場北路249號,考生統(tǒng)一從2號門進入)。
四、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1.筆試準考證2份。
2.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所在學校或者單位、社區(qū)蓋章的《報名推薦表》。
5.《報名登記表》。
6.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尚未拿到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的,可持成績單作為其證明材料。
7.證明滿足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云嶺先鋒網站“云南省公務員招錄”專欄下載、打印。
8.報考限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招考職位的2021、2022年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原畢業(yè)學?;蚋骷壆厴I(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詳見附件),檔案存入時間須在2023年1月底以前。
9.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的2023年畢業(yè)生,可持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錄用前對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進行審驗。
10.與用人單位確立用人關系的考生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本人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并在錄用前提供解除用工合同。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請詳閱《云南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五、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1.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2.資格復審是對報考者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主要審核與崗位要求相關的內容。復審時將嚴格對照《云南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補充錄用公告》崗位資格條件及相關文件要求,對報考者提供的資料進行現(xiàn)場審核。
3.如報考者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本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時出現(xiàn)因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以進入該環(huán)節(jié)人員須具備的條件,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開展面試。面試及后續(xù)考錄環(huán)節(jié)不再遞補。
六、其他事項
1.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對照《云南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補充錄用公告》《云南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等相關要求,知曉政策規(guī)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考生填報和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錄單位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資格審查貫穿考試錄用全過程,在各招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單位或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2.請考生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因報考者本人未關注公告或電話聯(lián)系不上,導致無法接收到參加資格復審通知、遞補通知等重要考試信息的,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相關后果。
聯(lián)系電話:玉溪市人民檢察院0877-2696073
玉溪市人民檢察院
2023年6月13日
來源:http://www.yuxi.jcy.gov.cn/yjdt/202306/t20230613_41789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