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寧縣公安局公開招聘煙草專賣秩序維護警務輔助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煙草專賣秩序維護警務輔助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計劃招聘工作人員共10人(限男性)。
二、薪酬待遇
3500元/月(含單位及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其中700元為績效工資,由公安局根據(jù)每月考核情況進行發(fā)放。工作滿一年,考核合格人均有2000元的年終獎。
(一)報考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7年1月28日至2005年1月28日期間出生);
4.高中(含職高)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軍人學歷可放寬至初中);
5.要求身心健康,體貌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面部、頸部及著短裝時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紋身、皮膚疾病等;
6.身高不低于1.65米,雙眼裸視力不低于4.8;
7.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警察類、政法類及各高等院校畢業(yè)生、退伍軍人、烈士及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及子女、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8.自愿從事輔警工作,服從組織分配;
9.限玉溪市戶籍或常住地為玉溪(含六縣兩區(qū)一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有違法犯罪記錄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國家行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3.曾因違反輔警人員管理規(guī)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有較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其他不符合輔警人員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通過玉溪人才網(wǎng)(www.yxrc.cn)、“華寧HR”微信公眾號、“華寧警方”微信公眾號等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本人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不含周末及節(jié)假日)。
3.報名地點:華寧匯智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華寧縣寧州街道虹橋路與寧興街交叉口,華寧縣交通局對面)。
4.報名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退役軍人證等相關技能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各一份),1張小一寸免冠近照,并如實填寫《報名表》交報名處。
5.經(jīng)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自愿交報名考試費50元,因本人原因放棄考試及后續(xù)程序的,費用不予退還。
6.報名咨詢電話:楊老師,聯(lián)系電話:0877-5011827,18214173785;
(三)面試所有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統(tǒng)一進入面試,面試采用半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對崗位的匹配性、適應能力等相關要求。面試滿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報考人員不予錄用。
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四)成績
報考人員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五)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次日報名處進行公布。
四、體檢、政審及公示
1.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并進行心理測試。首次體檢結果不合格的,在3個工作日內(nèi)由報考人員本人申請,可進行一次復檢,復檢結論為最終體檢結論。由華寧匯智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統(tǒng)一組織到縣級及以上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如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政審。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參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及相關政策要求進行全面政審。出現(xiàn)政審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3.公示。政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報名處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五、人員管理
人員管理采用勞務派遣方式。由華寧匯智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按崗位要求招錄,并簽訂勞動合同,招錄到崗后由用工單位負責日常管理,試用期為兩個月。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應全面、真實、準確。
(二)報考人員報名后,應注意及時了解考錄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通知,保持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wǎng)或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p>
(三)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考錄資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1.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縣政府關于疫情防控要求參加考試,屆時若因考生及社會關系行程導致無法參加考試,由考生個人承擔責任。
2.在招聘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實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要求進行調整,敬請廣大考生給予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華寧匯智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華寧縣公安局政治工作部負責解釋。
監(jiān)督電話:0877-5012555
華寧匯智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
2023年1月28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MhXdF2aiNz0lYRYxGKD3Q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