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縣公安局關于招聘輔警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巧家縣公安局現(xiàn)公開面向社會招聘交通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
2.嚴把關口,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巧家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警務輔助人員20名(限男性);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巧家縣戶口或長期居住在巧家的居民;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良好、作風正派,服從組織安排和管理;
3.具有能正常履行警務輔警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無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質(zhì)和臨場應變能力;無紋身、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色弱,單側裸眼視力4.8及以上,無高血糖,無高血壓,無體型過胖或其它不適合從事公安工作的重大疾病;
4.自愿從事交通輔警工作,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或同等學歷,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至2004年8月22日以前)。
(二)優(yōu)先聘用條件退伍軍人、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工作崗位所需專業(yè)專門技能的人員,有一定寫作能力及擅長計算機操作的人員優(yōu)先錄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行政拘留處罰的;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吸毒史的;受過其他違法犯罪處罰不宜聘用的。
2、因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立案未查清的;曾被開除黨、團籍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4、現(xiàn)役軍人,在校學生;
5、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它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以及失信被執(zhí)行人。
7、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體檢、體能測試、筆試、面試、政審、決定聘用、辦理聘用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23日至9月0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受理。
2、報名地點:巧家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五樓情報信息中隊)。聯(lián)系人:柳警官聯(lián)系電話:0870-7122143、報名方式:采用本人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報名,現(xiàn)場填寫《巧家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信息登記表》。
3、報名所需材料:①需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②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如有特殊技能的需提供技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③退伍軍人須出具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④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個人提供的材料真實性由本人負責,如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二)資格審核報名截止后,進行資格審核,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
(三)體檢、毒品檢測
1、體檢。資格審核合格的應聘人員,按照招聘崗位數(shù)確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不合格或未按通知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由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統(tǒng)一組織在指定醫(yī)院進行(費用自理)。
2、毒品檢測。應聘人員需無條件接受毒品篩查檢測工作。
(四)體能測評體檢合格人員,通知參加體能測試,總分100分,占綜合成績50%。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址按時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為:
1、1000米跑;
引體向上,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不按時能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集中訓練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對被招聘的交通輔警進行集中訓練。培訓內(nèi)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隊列訓練、交通指揮手勢、交通輔警職責任務、工作紀律、交通管理業(yè)務技能、安全防護、計算機基本技能、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勤禮儀等。
(六)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總分100分,占綜合成績50%,內(nèi)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相關知識、公文寫作,基本法律知識,遵紀意識的綜合素質(zhì)。
(七)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滿分100分:綜合成績等于體能測試成績乘以50%+筆試成績乘以50%。根據(jù)綜合成績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八) 面試
面試人員成績?yōu)?00分,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入。面試內(nèi)容為:思想政治、儀容儀表、法律知識、社會知識、語言表達溝通協(xié)調(diào)能力等。
(九)政審
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和政審相關要求執(zhí)行。對在政審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發(fā)現(xiàn)及其他不能聘用情況的,取消應聘人員的擬聘用資格。
(十)公示聘用考生經(jīng)體檢、體能測試、筆試、面試合格后,根據(jù)招聘計劃需求的人數(shù),按照筆試、面試的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經(jīng)大隊行政辦公會確定聘用對象,并在“巧家警方”微信公眾號和“巧家交警”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
五、勞動合同及薪酬待遇
(一)經(jīng)崗前培訓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留崗試用,試用期為六個月,發(fā)放試用期工資,試用期內(nèi),如有違法違紀行為或經(jīng)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者,簽訂正式合同。被聘用警務輔助人員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進行管理、考核,在合同期內(nèi),被聘用警務輔助人員出現(xiàn)違反單位相關規(guī)章制度或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時,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二)薪酬待遇:按照巧家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輔警工資標準執(zhí)行,并購買五險。
巧家縣公安局
2022年8月22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xaAG_DMNrndKWoA3OZ4e7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