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紅河考區(qū)
筆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更新后)
一、考生須于考前7天持續(xù)開展自我健康監(jiān)測,做好每日體溫測量、癥狀監(jiān)測并進行記錄,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本人所在村(社區(qū))和考點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记?天提前申領“云南健康碼”和“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并于首場考試前48小時內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考點所在地有特殊要求的,按當?shù)匾髨?zhí)行)。
二、考生打印準考證前應仔細閱讀《云南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和《云南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紅河考區(qū)筆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下載打印準考證即視為認同并簽署《云南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
三、疫情防控實行屬地化管理,考生除知悉本告知書疫情防控相關事項外,考生還應嚴格遵守紅河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2年7月1日發(fā)布《關于紅河州實施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相關要求(考生可密切關注“云南紅河發(fā)布”公眾號)。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7日內有中高風險區(qū)所在縣(市、區(qū))旅居史人員需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防控要求,高風險地區(qū)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并在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中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人員,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yī)學觀察。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yī)學觀察條件的,采取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并在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中高風險區(qū)所在縣(市、區(qū))的其他低風險地區(qū)旅居史人員,3天內完成2次核酸檢測。集中隔離觀察結束后,由集中隔離點出具完成集中隔離的證明;居家隔離觀察結束后,由入居家隔離所在地社區(qū)出具完成居家隔離觀察的證明。憑相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方可參加考試。隔離觀察期間不能參加考試。
(二)離開河口、金平、綠春三個邊境縣人員需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考點選擇在河口、金平的考生,考前已經在河口、金平的于首場考試前48小時內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另有規(guī)定的,按當?shù)赜嘘P規(guī)定執(zhí)行。
四、考生須于考前3天提前申領“云南健康碼”和“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除滿足以上第三條(一)、(二)款規(guī)定外,參加考試時,所有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荚嚠斕?,考生應至少提前1.5小時到達考點學校。進入考點學校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碼”“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信息,出示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37.3℃)方可進入考點。
五、“云南健康碼”“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為“黃碼”或“紅碼”,或者沒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不得進入考點。
六、需要完成管控的考生建議不參加考試或提前抵達考點所在地完成管控措施方可參加考試。
七、考生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考試:
(一)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和其他重點人群(含入境人員);
(二)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隔離醫(y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及醫(yī)學觀察期內的;
(三)其他不符合當?shù)匾咔榉揽匾蟮那闆r。
八、請考生注意加強個人防護??荚図氉詡湟淮涡葬t(yī)用口罩,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須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或做好手衛(wèi)生,同時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離。進入考點內,除核驗信息時須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試全程均應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口罩。
九、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
十、對考前或考試過程中出現(xiàn)身體狀況異常,經復測復查確有發(fā)熱或呼吸道異常癥狀的考生,由駐點醫(yī)療防疫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xù)考試條件的考生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考試。對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定點醫(yī)院就診排查。
十一、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筆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十二、建議考生在考試結束后24小時內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并進行為期14天的自我健康狀況監(jiān)測,14天內避免參加聚集性活動或前往人員聚集場所。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本人所在村(社區(qū))和考點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十三、以上疫情防控要求與《云南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2022年3月發(fā)布)、云南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紅河考區(qū)筆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2022年6月28日發(fā)布)、云南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紅河考區(qū)筆試重要提示(2022年6月30日發(fā)布)不一致的,以本告知暨承諾書為準。
十四、考試疫情防控具體要求后續(xù)會根據(jù)云南省和紅河州疫情防控形勢變化進行適時調整并公布,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云嶺先鋒網(wǎng)(http://www.ynylxf.cn/)及紅河人才網(wǎng)(https://www.hhzrc.cn/)發(fā)布的有關本次考試的動態(tài)信息,因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執(zhí)行,造成不能參加考試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本人已認真閱讀《云南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紅河考區(qū)筆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知悉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在此,鄭重承諾:對提交和現(xiàn)場出示的所有信息(證明)內容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果信息有誤或缺失,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保證遵守考試期間防疫各項規(guī)定,服從考點安排,遵守考紀,誠信考試。
州級及蒙自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電話
州級0873-3737916
蒙自市0873-3699120
金平縣0873-5435032
河口縣0873-3563369
州級及考點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電話
州級0873-3732537
蒙自市0873-3718891
金平縣0873-3041459
河口縣0873-3124264
紅河州人事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7月1日
文章來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