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一、招錄政策
(一)畢業(yè)時間如何計算?
(二)關于基層工作經歷的政策是什么?
1.基層工作經歷的界定
2.證明及起算時間
3.時間的計算
(三)云南省縣級及縣級以下機關工作5年以上的已登記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有何要求?
(四)何為近3年內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
(五)何為非公務員及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六)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可否報考?
(七)學歷性質如何區(qū)分?
(八)報名時多重學歷信息可否交叉使用?
(九)雙學位人員是否可以使用任一學位的專業(yè)進行報考?
(十)如何判定所學專業(yè)是否滿足崗位專業(yè)要求?
(十一)本次考試各年齡段如何界定?
(十二)生源地或戶籍的要求如何?
(十三)共青團員的如何界定?
(十四)何謂法檢系統(tǒng)的司法崗位?
(十五)何謂法檢系統(tǒng)的人民警察崗位?
(十六)何謂法檢系統(tǒng)非司法崗位及非司法警察崗位?
(十七)定向生或委培生可否報考?
(十八)能否報考招錄單位公務員中與本人有回避關系的崗位?
(十九)體能測評如何執(zhí)行?
(二十)各類體檢標準如何執(zhí)行?
(二十一)公告或簡章內的各項限制條件如何理解?
(二十二)筆試加分的證明材料有哪些?
二、報名
(一)網上報名應注意哪些事項?
(二)報名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三)是否允許重復報名?
(四)姓名或身份證號碼輸入錯誤如何處理?
(五)每人可報考幾個崗位?
(六)所學專業(yè)在專業(yè)指導目錄中同時從屬于不同的目錄如何報考?
(七)所學專業(yè)未在專業(yè)指導目錄中如何填寫?
(八)所學專業(yè)不符合崗位專業(yè)要求,但具備專業(yè)相關資質如何報考?
(九)崗位限制了具體專業(yè),但又說明其他專業(yè)也可以報考,此類崗位如何報考?
(十)報名時的“是否滿足崗位要求的其他招錄條件”欄如何填寫?
(十一)考試地點可否自由選擇?
(十二)報名信息為何無法保存?
(十三)報名資格審核如何進行?
(十四)審核結果返回時間已過,為何仍然顯示尚未審核?
(十五)可以進行現場繳費么?
(十六)可以用他人網上銀行代交報名費么?
(十七)如何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xù)?
(十八)為何繳費后仍顯示尚未繳費?
(十九)如何辦理退費?
(二十)部分地區(qū)為何無法訪問報名網站?
(二十一)報名表是否必須打???
(二十二)報名系統(tǒng)登錄信息遺忘如何處理?
(二十三)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如何處理?
三、其他
(一)準考證如何打???
(二)什么情況才能申請筆試分數查疑?
(三)第一代身份證可以在本次考試中使用么?
(四)身份證丟失怎么辦?
(五)畢業(yè)證或學位證遺失怎么辦?
(六)資格復審需提供哪些材料?
(七)崗位排名如何計算?
(八)考生報名時所留的聯系方式會接收到什么信息?
(九)時間安排
一、招錄政策
(一)畢業(yè)時間如何計算?
畢業(yè)時間以畢業(yè)證書的落款時間為準。
(二)關于基層工作經歷的政策是什么?
1.基層工作經歷的界定
根據法律,年滿18歲的中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故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18歲及以后參加工作的經歷,此經歷與學歷條件無關。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視同為黨政機關),各級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或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特指在中國基層工作的經歷,在境外無論從事何種工作,均不算為基層工作經歷。
普通招生計劃的大中專畢業(yè)生在校期間參與的社會工作,屬于社會實踐,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職攻讀成人教育學歷的人員不受此條限制,其在職期間的讀書經歷不影響其基層工作經歷的時間計算)。
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近3年內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四個項目”(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其基層服務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可報考定向“近3年內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的崗位。對于具有服務基層“四個項目”經歷的人員,其基層服務經歷也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按照國家的規(guī)定,未在村(社區(qū))組織中工作的務農人員不屬于有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但云南省為保障務農人員報考公務員的渠道暢通,規(guī)定具有兩年以上務農經歷的人員報考公務員時,其務農經歷可以算作基層工作經歷。
類似于務農人員,州(市)級及以上機關工勤人員在報考公務員時,其工勤人員身份的工作經歷也可以算作基層工作經歷。
2.證明及起算時間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的人員,憑單位出具的注明工作起止時間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證明開具單位必須是具有人事管理權的單位,如:縣學校的教師,若其人事管理權在縣教育局,只有縣教育局開具的證明有效,學校開具的證明無效),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還需提供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證明。此類人員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當月起算。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yè)項目人員,憑服務地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材料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當月起算。
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yè)的人員,憑工作協議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月份起算。
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憑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當月起算。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憑勞動合同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月份起算(對于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而言,該勞動合同的起始月份應晚于畢業(yè)時間,在讀期間內的工作即使簽定過勞動合同,也只屬于社會實踐,不計為基層經歷時間)。注:本處所稱的“勞動合同”指的是合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合法勞動合同應具備的主要條款有: 1.用人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2.勞動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3.勞動合同期限;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6.勞動報酬;7.社會保險;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只要具備上述9項條款的勞動合同,即可視為合法勞動合同,不必經過勞動部門認證,不必按照勞動部門的合同樣本格式設計(即:具備以上9項條款的勞動合同,即使是手寫的,也予認可。以上9項條款有時是在合同或者其他證明材料里分開表述,如保險有單獨的保險單,也予以認可)。雖不完全具備上述9項條款但經過勞動部門認證的勞動合同,視為合法勞動合同。
自主創(chuàng)業(yè)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xù)的人員,憑營業(yè)執(zhí)照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yè)執(zhí)照頒發(fā)月份起算。
以靈活就業(yè)形式初次就業(yè)人員,憑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勞動服務站(所)出具的靈活就業(yè)證明材料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yè)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月份起算。
村(社區(qū))干部憑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或政府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或報到當月起算。
在村(社區(qū))組織中任職的人員,憑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或政府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可以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的崗位。
務農兩年以上人員,憑村委會開具注明務農起止時間的證明材料證明其務農經歷。
州(市)級及以上機關工勤人員,憑所在單位出具注明工作起止時間的證明材料證明其工作經歷。
3.時間的計算
基層工作時間的計算精確到月,自基層工作起始月起算,截至基層工作結束月,每滿12個月累加1年(起止月均可按一個整月計算)。多段基層工作經歷的時間可以累加計算。
若崗位對基層工作經歷年限有要求,則截止報名起始月必須滿足年限要求。
(三)云南省縣級及縣級以下機關工作5年以上的已登記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有何要求?
在云南省縣級及縣級以下機關工作5年以上的已登記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時,要求機關公務員工作經歷(包括試用期)不能中斷(起算時間和計算方式請參看“關于基層工作經歷的政策是什么?”部分)。上述的縣級及以下機關指的是所在單位為縣級或縣以下黨委及政府管理的機關、縣級地稅局、省屬各監(jiān)獄及勞教所(如:縣農業(yè)局,屬縣級部門;而州農業(yè)局,雖然本身的行政級別是縣處級,但是州農業(yè)局為州政府管理的機關,不屬縣級機關,故在“州農業(yè)局”這一法人主體內的各內設機構或其所轄的參公管理單位,不屬于本次招錄所述的縣級及以下機關的范圍)。
此類人員報考,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證明。
(四)何為近3年內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
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統(tǒng)稱為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其中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是指按團中央或團省委下達的計劃派遣、并持有團中央或團省委簽章的服務證的人員,各高校自行派遣的人員不屬此列)。
這四類人員的服務期各有不同,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人員(即“大學生村官”)的服務期為3年,但按云南省的地方政策規(guī)定,我省大學生村官服務滿2年即可享受服務期滿的優(yōu)惠政策,所以在云南省服務滿2年且仍在聘的大學生村官也可視為服務期滿;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的服務期為3年;三支一扶人員的服務期為2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即“西部志愿者”)的服務期有1年也有2年,根據中央關于統(tǒng)籌四類人員的政策規(guī)定,對西部志愿者,無論屬于中央計劃還是省內計劃人員,統(tǒng)一執(zhí)行2年的服務期,滿1年服務期的西部志愿者在本次考試中視為未滿服務期。
服務期的計算精確到月。近3年內服務期滿是指單項服務基層項目的服務期(含續(xù)聘期)于2011年1月至2013年3月之間屆滿,超出此范圍不能算作“近3年內服務期滿”。
“考核合格”要求在服務期內的歷年考核均為合格。
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
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在云南省服務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fā)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除服務證或聘用證外,聘用主管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須包含服務期及考核結果的說明),也可視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五)何為非公務員及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是指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yè)單位,經審批確定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此類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
非公務員及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即:既不是公務員,也不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六)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可否報考?
除了在云南省縣級及縣級以下機關工作5年以上的已登記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外,其他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不可以報考。
(七)學歷性質如何區(qū)分?
國民教育學歷,指國家承認的學歷。包括初等教育(小學)、中等教育(初、高中)及高等教育(大學)學歷。
目前我國的國民教育高等教育學歷分??啤⒈究?、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個層次。
高等教育學歷文憑主要有三種: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即普通招生計劃高等教育學歷)、成人高等教育畢業(yè)證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yè)證書。這三類學歷證書由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備案的獨立設立的普通高等學校(含設在成人高等學校、軍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提供現代遠程教育的機構)、成人高等學校(即廣播電視大學、職工高等學校、農民高等學校、管理干部學院、教育學院、獨立設置的函授學院)、民辦學歷高校發(fā)給其所舉辦的高等學歷教育的畢業(yè)生,以及由社會力量辦學單位發(fā)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yè)生。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含培養(yǎng)研究生的科研單位)、成人高等學校、民辦學歷學校所頒發(fā)的學歷證書,國家予以承認。另外,通過自學考試、由國務院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ㄗ灾螀^(qū)、直轄市)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fā)的自學考試畢業(yè)證書,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在成人高校、軍事院校設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讀的學生所取得的畢業(yè)證書,學歷文憑考試學校頒發(fā)的畢業(yè)證書,普通高等學校以遠程教育形式舉辦的高等學歷教育所頒發(fā)的畢業(yè)證書,以及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guī)定》所頒發(fā)的學歷證書,國家同樣予以承認。從1993年起,國家開始統(tǒng)一印制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從2001年開始,我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管理實行電子注冊制度,并委托全國高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負責學歷電子注冊,2001年以后的學歷證書可以在中心注冊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上查詢,在該網能查到的學歷即為國民教育學歷。其他凡與國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畢業(yè)證書格式不符,如各級各類黨校頒發(fā)的“學歷”證書、各級各類軍校未經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自行面向地方學員頒發(fā)的學歷、未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遠程教育學歷、各類學校頒發(fā)的“專業(yè)證書”、“學業(yè)證書”、“結業(yè)證書”和不具備高等教育資格的各類單位頒發(fā)的“相當于大專畢業(yè)”的證書等均不屬于國民教育序列畢業(yè)證書。
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是國民教育畢業(yè)生中的一種。包括:普通初等教育(小學)招生計劃畢業(yè)生、普通中等教育(初中、高中)招生計劃畢業(yè)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學)招生計劃畢業(yè)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畢業(yè)生簡稱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最典型的特征是畢業(yè)證上注明“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字樣。
普通高中及中專畢業(yè)生,屬于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職業(yè)高中、職業(yè)中專等大專以下學歷,未納入普通高中及中專的招生計劃,不屬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
軍隊院校招收的地方學員,如未經中央軍委和教育部認定的,其學歷不予承認;雖經中央軍委和教育部認定,但沒有教育主管部門開具派遣證的,其學歷視為國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學歷,但不屬“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
通過國內網絡教育獲得的學歷,是否視為“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須有教育主管部門的證明,若資格復審時沒有相關證明的,不能視為“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留學人員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各?。▍^(qū))省一級教育部門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根據云南省教育廳的規(guī)定,經過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可以視為“普通高校畢業(yè)生”,留學人員在云南省的學歷認證地點為:云南省留學服務中心。
根據2008年發(fā)布的《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和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黨校學歷不屬國民教育學歷。持黨校學歷的人員可報考“學歷性質要求”為“不限”的崗位。
(八)報名時多重學歷信息可否交叉使用?
不可以。由于學歷證書上明確標識了畢業(yè)院校、專業(yè)、畢業(yè)時間、學歷性質等內容,資格復審階段審核單位將對與學歷有關的信息采取一致性核驗,所以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對于“畢業(yè)院校”、“畢業(yè)時間”、“學歷”、“學歷性質”、“學位”、“所填學歷、學位是否為在職獲得”、“所學專業(yè)”的填寫必須保持前后一致。
(九)雙學位人員是否可以使用任一學位的專業(yè)進行報考?
只要持有兩個學士學位(含“輔修”的學位),都是雙學士學位。但因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是對學歷證書所述專業(yè)的要求,故雙學位人員報考時只能對應畢業(yè)證書所寫具體專業(yè)名稱進行報考。即:如果畢業(yè)證書上注明了兩個專業(yè),報考人員可以任選一個專業(yè)報考。
(十)如何判定所學專業(yè)是否滿足崗位專業(yè)要求?
招考崗位對專業(yè)的要求,以及報名系統(tǒng)中對專業(yè)的設定均參照《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yè)指導目錄)設置。
專業(yè)指導目錄分為三個層次,其相互關系為:“一級目錄”包含“二級目錄”,“二級目錄”下設具體專業(yè)。
崗位對一級目錄、二級目錄的要求可設置三組,報考人員只需滿足其中一組即可。如果崗位只限制了“一級目錄”,則此“一級目錄”下的所有“二級目錄”所包含的專業(yè)都符合崗位要求;如果崗位除了“一級目錄”限制外,還限制了“二級目錄”,則只有該“二級目錄”下的專業(yè)才符合崗位要求;如果崗位在“一級目錄”、“二級目錄”、“具體專業(yè)”均有限制,則只有該具體專業(yè)才符合崗位要求。
報考人員在選擇崗位時,應首先在專業(yè)指導目錄中查找所學專業(yè)(按照畢業(yè)證上的專業(yè)名稱查找。若畢業(yè)證上的專業(yè)名稱包含專業(yè)方向的說明,不能將專業(yè)方向作為所學專業(yè),只能將括號前的部分作為所學專業(yè);若所學專業(yè)與專業(yè)指導目錄中專業(yè)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的不同,或者僅有1個“學”字的差別的,可視為同一專業(yè);公安專業(yè)中的“偵察”與“偵查”,視為相同)的所屬,依此判定所學專業(yè)是否滿足崗位要求。若所學專業(yè)在專業(yè)指導目錄中同時從屬于不同的目錄,可以以任意一種從屬報名;若所學專業(yè)未在專業(yè)指導目錄中,建議先咨詢報名資格審核單位,若滿足要求,報名時“所學專業(yè)”欄選擇“其他…”,并在隨后“未納入目錄的專業(yè)名稱或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執(zhí)(職)業(yè)資格名稱”欄填寫自己的所學專業(yè),提交審核單位進行人工審核。
若所學專業(yè)不符合崗位的專業(yè)需求,但具有崗位要求專業(yè)的相關從業(yè)(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證書,也可以報考。此類人員在報名時“所學專業(yè)”欄選擇“其他…”,并在隨后“未納入目錄的專業(yè)名稱或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執(zhí)(職)業(yè)資格名稱”欄填寫與崗位所需專業(yè)有關的有權部門頒發(fā)的相關從業(yè)、執(zhí)業(yè)或職業(yè)資格證書名稱,由審核單位做人工審核。
(十一)本次考試各年齡段如何界定?
18至25歲:出生日期在1987年3月7日至1995年3月6日之間;
18至28歲:出生日期在1984年3月7日至1995年3月6日之間;
18至30歲:出生日期在1982年3月7日至1995年3月6日之間;
18至35歲:出生日期在1977年3月7日至1995年3月6日之間;
18至40歲:出生日期在1972年3月7日至1995年3月6日之間。
(十二)生源地或戶籍的要求如何?
生源地是指學生來源所在地。報考人員根據生源地或戶籍的所屬地判定是否滿足此項限制。生源地和戶籍只需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即可。
戶口發(fā)生遷移的人員是否屬符合此項要求,請詢報考崗位所在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
(十三)共青團員的如何界定?
《共青團章程》第一條規(guī)定:年齡在十四周歲以上,二十八周歲以下的中國青年,承認團的章程,愿意參加團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zhí)行團的決議和按期交納團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年滿二十八周歲,沒有擔任團內職務,應該辦理離團手續(xù)。團員加入共產黨以后仍保留團籍,年滿二十八周歲,沒有在團內擔任職務,不再保留團籍。即:未在團組織(含基層團組織)中擔任職務,已年滿二十八周歲(參看關于年齡的政策)的人員,不再屬于共青團員。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十八歲以上人員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在18—28周歲的年齡段內,有可能既是共產黨員,又是共青團員。如果崗位要求共青團員,報名時選擇“共青團員”方能通過審核。
(十四)何謂法檢系統(tǒng)的司法崗位?
法檢系統(tǒng)的司法崗位指的是能夠按法官、檢察官或書記員序列晉升的崗位。
(十五)何謂法檢系統(tǒng)的人民警察崗位?
法檢系統(tǒng)司法警察崗位招收的人員屬人民警察序列,司法警察執(zhí)行送達法律文書,提押嫌疑人以及強制執(zhí)行等司法輔助行為。司法警察崗位的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
(十六)何謂法檢系統(tǒng)非司法崗位及非司法警察崗位?
這些崗位的人員從事法檢系統(tǒng)內部的一些如辦公行政、技術支持等普通辦公行為,沒有案件審理權。這些崗位的人員如在工作以后要轉入案件審理崗位,必須經過國家司法考試。
(十七)定向生或委培生可否報考?
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如定向或委培單位為機關單位,則不能報考。
對于政法體制改革定向招錄的學員(含擬錄取人員)及政法系統(tǒng)定向培養(yǎng)的在讀少數民族學員(含擬錄取人員),不能報考。
(十八)能否報考招錄單位公務員中與本人有回避關系的崗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如果報考人員考上這類崗位,將立即構成需要回避的情形,屬于公告中所稱的“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將不得參與報名。
類似地有其他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情形,如未在公告中列舉,也一樣不能參與報名。
(十九)體能測評如何執(zhí)行?
報考公安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檢系統(tǒng)司法警察崗位的考生需進行體能測評,其它崗位無需進行。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文件執(zhí)行。
根據國家公務員局與公安部的有關答復意見,“在體能測評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均為1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
(二十)各類體檢標準如何執(zhí)行?
一般崗位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人民警察等特殊崗位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
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以及安監(jiān)等部門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錄用公務員,應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規(guī)定檢查有關體檢項目,該特殊標準未作規(guī)定的職位或項目,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所有崗位均為人民警察崗位,適用特殊體檢標準里視力要求“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不合格”的條款。
(二十一)公告或簡章內的各項限制條件如何理解?
公告或計劃內的各項限制條件,是只招滿足所限條款的人員,即:“限制在……范圍內招錄的意思”。
(二十二)筆試加分的證明材料有哪些?
烈士子女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fā)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用于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
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報考人民警察崗位的,需提供民政部門或縣級及以上公安部門認定并頒發(fā)的《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及戶口證明(用于證明與因公犧牲人員的關系)。
二、報名
(一)網上報名應注意哪些事項?
1.了解擬報考崗位工作地的地理、人文環(huán)境,經濟社會發(fā)展等情況。
2.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正式報名前,招錄計劃可能會有細微調整,請各位報考人員在正式報名前下載最新的招錄計劃,對照崗位要求選擇適合自己的崗位。
3.為防止報考失誤,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錄公告及相關文件,熟悉公務員招錄的相關政策。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機關和崗位。
4.使用第二代身份證報考,若身份證號最后一位是“X”,請用半角大寫的“X”進行注冊。
5.公務員主管部門不對報名者的報名信息進行維護,請報考人員仔細校對報名信息,如實填報,填報不真實或填報錯誤的,資格復審將無法通過。網絡報名是基于考生誠信的前提下開展的,故首先認定考生自己填報的信息是真實的,并且為保證其真實性,設置了后續(xù)的對不誠信行為的處罰措施,所以請報考人員一定要認真檢查自己填報的信息,否則可能受到相關處罰。
6.照片不合格者,將無法進入考場。
7.合理安排報名時間。錯開報名資格審核、系統(tǒng)維護時段報名;避免報名后期因報名人數激增導致的的網絡擁堵造成報名失敗。
8.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完成繳費才算報名成功。
(二)報名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基本流程為:登錄報名網站—>閱讀并同意考生誠信承諾—>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電子照片—>等待報名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繳費(具體操作詳見“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流程演示”文件)。
(三)是否允許重復報名?
不允許,同一組身份證號碼和姓名只允許報名一次。
(四)姓名或身份證號碼輸入錯誤如何處理?
用正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重新報名。
(五)每人可報考幾個崗位?
一個。
(六)所學專業(yè)在專業(yè)指導目錄中同時從屬于不同的目錄如何報考?
可以以任意一種從屬報名,報名填表時請按崗位要求相符的從屬點選所學專業(yè)。
(七)所學專業(yè)未在專業(yè)指導目錄中如何填寫?
建議先咨詢報名資格審核單位,若滿足要求,報名時“所學專業(yè)”欄選擇“其他…”,并在隨后“未納入目錄的專業(yè)名稱或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執(zhí)(職)業(yè)資格名稱”欄填寫自己的所學專業(yè),提交審核單位進行人工審核。
(八)所學專業(yè)不符合崗位專業(yè)要求,但具備專業(yè)相關資質如何報考?
若所學專業(yè)不符合崗位的專業(yè)需求,但具有崗位要求專業(yè)的相關從業(yè)(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證書,也可以報考。此類人員在報名時“所學專業(yè)”欄選擇“其他…”,并在隨后“未納入目錄的專業(yè)名稱或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執(zhí)(職)業(yè)資格名稱”欄填寫與崗位所需專業(yè)有關的有權部門頒發(fā)的相關從業(yè)、執(zhí)業(yè)或職業(yè)資格證書名稱,由審核單位做人工審核。
(九)崗位限制了具體專業(yè),但又說明其他專業(yè)也可以報考,此類崗位如何報考?
崗位進行此種說明,相當于放寬了專業(yè)要求。若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yè)在崗位允許報考的專業(yè)范圍內,此類考生在報名填表時,所學專業(yè)項請選擇崗位“具體專業(yè)”欄設置的專業(yè)名稱,這樣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核。此種填寫不會被視為填報虛假信息。
(十)報名時的“是否滿足崗位要求的其他招錄條件”欄如何填寫?
此欄信息要求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并理解公告、崗位要求、招錄政策等文件,自行判定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填“否”則意味著考生不符合報名要求,審核不會通過。
(十一)考試地點可否自由選擇?
可以,結合自身實際在所提供的考點中自行選擇。
(十二)報名信息為何無法保存?
報名信息填寫不規(guī)范,請對照每個信息項的填寫要求認真填報。
(十三)報名資格審核如何進行?
自報名起始日12:00進行的第一次計算機自動審核開始,約每6個小時進行一次計算機自動審核并返回審核結果。
報名期間,每天22:00至24:00期間為系統(tǒng)維護時間,此段時間報名系統(tǒng)將暫時關閉,系統(tǒng)關閉前需要人工審核的報名數據將于此時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核。人工審核的結果將在下一次系統(tǒng)維護結束后返回(招錄單位逾期未對其進行人工審核的報名人員,請聯系招錄單位),如果在人工審核結果返回之前,原本需要人工審核的報名人員改報其他崗位,因崗位要求發(fā)生變化使其通過了計算機自動審核,以計算機審核結果為準。
在此提醒擬報考人員錯開系統(tǒng)維護時間報考,需要進行人工審核的人員請根據報名期限及審核時間安排,合理選擇報名時間。
(十四)審核結果返回時間已過,為何仍然顯示尚未審核?
不上傳照片,系統(tǒng)將認為信息填寫不完整,將不會對其進行報名資格審核。請考生在確認報名信息無誤后,務必上傳個人電子照片。同時,特別提醒各位報考人員,每次保存報名信息,系統(tǒng)將重新刷新報名時間,如此反復,將會貽誤審核時間。
(十五)可以進行現場繳費么?
不可以,只能通過指定的銀行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時間截止,繳費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請各位報考人員開通網銀,嚴格遵守繳費時間。
(十六)可以用他人網上銀行代交報名費么?
可以。
(十七)如何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xù)?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減免考試費用。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無論農村還是城鎮(zhèn)人員,還需提交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特困家庭證明原件。
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考申請”階段,由本人或委托人在全省各州(市)指定的任意一個地點提交證明。昆明地區(qū)現場提交減免證明的地點:潘家灣44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民航路229號昆明市人力資源中心考試部。無法進行現場提交的人員,也通過快遞將證明材料郵寄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地址:昆明市五華區(qū)潘家灣44號 園林大廈3樓;郵編:650031;電話:0871—65323993、0871—65399615)。
未能按期提交證明材料的人員,不能減免考試費用。為防止因郵件丟失影響報名,建議通過郵寄方式發(fā)送減免申請的人員先進行網絡繳費,待有關部門核實通過后,再將其繳納的報名費用退還。
(十八)為何繳費后仍顯示尚未繳費?
由于銀行方面存在掉單現象,掉單的繳費記錄未能及時返回報名系統(tǒng),要待銀行對賬完畢返回本系統(tǒng)后,才能查知繳費情況。報名人員只需確認銀行扣款成功即可。
(十九)如何辦理退費?
所報崗位在招錄計劃裁減時被取消崗位招考的報名人員及重復繳費的報名人員,可退費。退費需報有關部門審批,審批最快也需要一個月,所退費用只能退回到當初繳費的銀行卡上,請妥善保管繳費銀行卡。
因報考人員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二十)部分地區(qū)為何無法訪問報名網站?
這可能是因為不同網絡運營商間的域名解析不兼容造成的。解決辦法如下:
1.“控制面板”—> “網絡連接”—> “本地連接”—> “屬性”—> “TCP-IP設置” —> “屬性”—> “DNS設置”,請按以下設置DNS:
云南省網絡,請用以下DNS:
主DNS服務器:222.172.200.68
備用DNS服務器:61.166.150.123
省外網絡,請搜索使用當地電信的DNS。
2.換臺使用電信網絡的電腦。
(二十一)報名表是否必須打印?
無需打印。
(二十二)報名系統(tǒng)登錄信息遺忘如何處理?
用戶名和密碼由本人自行設定,作用在于保護個人信息只能由本人查詢和修改。若報名序號遺忘,可在“考生登錄”界面輸入用戶名及密碼后登錄報名系統(tǒng),點擊報名服務器,點擊“查詢修改”,然后點擊最下方的紅字“找回報名序號”,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即可找回報名序號;若用戶名遺忘,可以通過輸入姓名及身份證號找回;若密碼遺忘,可以從考生登錄界面點擊“找回密碼”,輸入個人注冊的用戶名、回答個人注冊時所定義的密碼提示問題和本人身份證號,就可找回個人密碼。密碼提示問題為關鍵保密項,如忘記,無法找回。
(二十三)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如何處理?
“提交報考申請”期間若遇個人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情況,請持本人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派出所開具的帶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駕駛證)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地址:昆明市五華區(qū)潘家灣44號 園林大廈3樓)進行核實處理。
在此,提醒各位擬報考人員注意保護個人信息,提前進行注冊。
三、其他
(一)準考證如何打印?
考生憑姓名、身份證號、報名序號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彩色、黑白打印均可。打印出的準考證邊緣有一些正文以外的字符,屬正?,F象。
(二)什么情況才能申請筆試分數查疑?
根據國家的相關規(guī)定,只有下列特殊情況的人員才能申請分數查疑:
1.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的人員;
2.參加考試自認未違紀但標記為違紀的人員;
3.參加考試但標記為缺考的人員。
(三)第一代身份證可以在本次考試中使用么?
不可以,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證。
(四)身份證丟失怎么辦?
身份證丟失人員在考試時請攜帶派出所開具的在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帶本人照片),身份證號碼必須與報名時所填寫的一致。
(五)畢業(yè)證或學位證遺失怎么辦?
畢業(yè)證書或學位證書因遺失而無法補辦的,需提供蓋有畢業(yè)學校學歷學位發(fā)放部門簽章的學歷、學位獲得證明。對于大專及以上國民教育的畢業(yè)生,該證明由學校開具,同時需有省教育廳的簽章;對于普通高中及普通中專生,該證明由學校開具,同時需有州(市)級教育局的簽章;對于大專及以上黨校學歷的畢業(yè)生,該證明必須有省一級黨校的簽章(中央黨校的學歷可以在省級黨校簽章證明);對于其他非國民教育的畢業(yè)生,一般可補辦畢業(yè)證書,故必須提供畢業(yè)證原件。
(六)資格復審需提供哪些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復審確認表(一式二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部門進行審驗。
今年畢業(yè)的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或學位證明的,可憑所在高校簽章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暫時代替學歷獲得證明,但在辦理錄用手續(xù)時必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明的原件。
留學回國人員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學歷認證地點為:云南省留學服務中心。
對于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選聘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選聘合同存續(xù)期間不能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xù)。經省級選聘大學生到村任職工作主管部門研究決定,報名參加選聘到村任職考試的人員和已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不管是否滿服務期,均可參加其他單位的招聘或錄用考試,一旦錄取,組織人事部門都將與其辦理解聘手續(xù);其余三類人員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筆試加分人員需提供加分證明。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請詳閱本文件“一、招錄政策”部分。
(七)崗位排名如何計算?
崗位排名按照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計算,相對成績高的排名靠前,成績相同的排名相同。并列排名的存在將影響后續(xù)排名,例如,有兩人并列第一名,則不再有第二名,后續(xù)的排名直接為第三名。
(八)考生報名時所留的聯系方式會接收到什么信息?
為保證報考人員信息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冒用公務員主管部門名義向考生發(fā)送虛假或詐騙信息,特此提醒:
1.涉及全體報考人員應該知曉的通知,通常情況下只在官方網站發(fā)布,各級機關一般不會使用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考生。如遇確須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提醒報考人員的情形,官方網站也將有相應的通知。
2.報名過程中,只有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可能會因為核實報名信息而給個別的報考人員撥打電話或發(fā)送電子郵件,其余單位或個人都不可能撥打報考人員的電話或發(fā)送電子郵件。
3.網上確認前,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會提醒應確認人員按時進行網上確認。提示內容也會在官方網站發(fā)布。
4.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體檢及考察階段,用人單位可能會撥打電話或發(fā)送電子郵件聯系報考人員告知一些注意事項,接到此類電話或電子郵件后可以按官方公布的聯系方式聯系用人單位予以核實。
特別提醒,除以上通知外,各級機關不會向報考人員發(fā)送有關教材、培訓、補交費用等通知。
(九)時間安排
時間 | 安排 |
2013年3月1日 | 發(fā)布公告 |
2013年3月4日 | 發(fā)布招考簡章 |
2013年3月6日9:00至3月12日18:00 | 報名及報名資格審核 |
2013年3月6日9:00至3月14日18:00 | 網上繳費 |
2013年3月20日9:00至3月21日18:00 | 報名信息修改 |
2013年3月26日 | 招錄計劃裁減 |
2013年4月8日至筆試開考前 | 準考證打印 |
2013年4月13日 | 筆試 |
2013年5月21日至27日 | 個人分數查疑、違紀違規(guī)名單公示 |
2013年5月30日 | 公布全部考生成績、違紀違規(guī)人員名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和筆試后相關通知 |
2013年5月31日9:00至6月2日18:00 | 首次確認 |
2013年6月3日9:00至6月4日18:00 | 首次確認核對 |
2013年6月6日9:00至6月7日18:00 | 首次遞補確認 |
2013年6月8日9:00至18:00 | 首次遞補確認核對 |
2013年6月13日9:00至6月14日18:00 | 二次遞補確認 |
2013年6月17日9:00至18:00 | 二次遞補確認核對 |
2013年6月20日至資格復審前 | 確認表打印 |
2013年7月底以前 | 資格復審、面試 |
具體時間在面試前后見省公務員局網站通知 | 體檢、考察、錄用、備案 |
省公務員局網站(http://gwyj.ynhrss.gov.cn)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網站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 云南省公務員考試論壇(www.ynhrss.gov.cn/gwybb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