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招聘人數(shù):30人
報名時間:2021年4月12日上午9點至2021年4月13日17點
筆試方式及內容: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范圍行政執(zhí)法相關知識。
聘用后月工資總額4000元(其中各類保險約1600元,工資約2400元)。
尋甸縣城市管理局2021年公開招聘編外協(xié)勤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城市管理局公開招聘協(xié)勤人員?,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shù)及待遇
本次招聘協(xié)勤人員分為執(zhí)法中隊協(xié)勤人員及行政助理2個崗位共計30人(詳見招聘協(xié)勤人員崗位計劃表)。聘用后月工資總額4000元(其中各類保險約1600元,工資約2400元)。
二、招聘條件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年齡在40歲以下(1981年3月1日之后出生);
2.尋甸縣戶籍或長期居住在尋甸縣的人員(長期居住人員是指在尋甸縣工作或生活2年以上的人員);
3.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服從組織安排;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5.自愿從事協(xié)勤人員工作,責任心強,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
6.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無文身、無傳染性疾病;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8.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有吸毒史或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8.從事協(xié)勤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10.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不宜從事協(xié)勤工作的;
11.現(xiàn)役軍人;
12.其他不適宜從事協(xié)勤工作的。
(三)崗位條件
(詳見招聘協(xié)勤人員崗位計劃表)
三、招聘程序
(一)實地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采取實地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報名須在尋甸政務網下載報名表進行填報,需按要求如實填寫各項信息。并持報名表、資格審查表、一寸免冠照片2張及符合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實地審驗。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考試和聘用資格,報名地點: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樓城市管理局窗口,聯(lián)系人;楊萬增(18987696179)。
2.報名時間:2021年4月12日上午9點至2021年4月13日17點,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3.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崗位計劃招聘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低于1︰2比例的,取消或削減該崗位計劃。
4.繳費:繳費采取現(xiàn)場繳費方式。通過報名資格初審人員,根據省物價局和財政廳(云價收費〔2011〕15號)規(guī)定,每人繳納筆試考試費50元。因本人原因放棄筆試及后續(xù)程序的,費用不予退還。繳費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14日17時。
6.根據報名初審情況,如有崗位削減情況在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上公布。
7.領取準考證。報名成功人員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9點至4月16日下午17時,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為參加招聘考試的重要身份證明,請報考人員妥善保管,后續(xù)各環(huán)節(jié)均須出具準考證和身份證等。
8.申領健康碼。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主動申報個人健康狀況,在手機上申領本人的“云南健康碼”,筆試及后續(xù)考錄環(huán)節(jié)均需持健康綠碼入場。
報名咨詢電話:0871-62656677(工作日上班時間)。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兩個環(huán)節(jié)。
1.筆試
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對報考人員的文化知識掌握情況進行書面測試。
方式及內容: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范圍行政執(zhí)法相關知識。不指定考試用書,不委托培訓機構。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在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照崗位計劃數(shù)1:2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員若出現(xiàn)自愿放棄或其他不宜繼續(xù)參加招聘情形的,必須在面試3天前向尋甸城市管理局提交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并從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進入面試。
如特殊情況出現(xiàn)低于1:2比例或等額進入面試的,正常進行面試。等額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方可進入后續(xù)招聘程序。面試總分100分,成績現(xiàn)場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50%)??荚嚳偝煽冊趯さ榛刈逡妥遄灾慰h人民政府官方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三)體檢
總成績經公示期滿后,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偝煽儾⒘械?,以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筆試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試筆試方式解決。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對初次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可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
(四)考察和政審
體檢結束后,對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和政審,具體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政審標準執(zhí)行。體檢、考察中若出現(xiàn)不合格的情形,按該崗位考生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進行依次遞補。若遞補考生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筆試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試筆試方式解決。
(五)公示
根據考察和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經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統(tǒng)一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聘用手續(xù)。辦理聘用手續(xù)之前,報考人員與原單位勞動關系須自行協(xié)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xù),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guī)定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四、其他事項
(一)未盡事宜參照《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本次招聘相關信息統(tǒng)一在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上發(fā)布。
(三)本次公開招聘如有應聘人員離崗的,1年以內按照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替補,不在另行組織公開招聘。
五、招聘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城市管理局公開招聘協(xié)勤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一:尋甸縣城市管理局公開招聘協(xié)勤人員崗位計劃表;
附件二:2020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目錄;
附件三:尋甸縣城市管理局公開招聘編外協(xié)勤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附件四:尋甸縣城市管理局公開招聘編外協(xié)勤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
監(jiān)督電話:
尋甸縣紀委監(jiān)委:0871—12388。
尋甸縣城市管理局:0871—62656677。
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城市管理局
2021年4月1日
附件一:尋甸縣城市管理局公開招聘協(xié)勤人員崗位計劃表
附件三:尋甸縣城市管理局公開招聘編外協(xié)勤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附件四:尋甸縣城市管理局公開招聘編外協(xié)勤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
尋甸縣城市管理局公開招聘協(xié)勤人員崗位計劃表 | |||||||||||||||||||||||
序號 | 單位名稱 | 招聘崗位 | 崗位代碼 | 招聘人數(shù) | 性別要求 | 學歷要求 | 學位要求 | 年齡要求 | 第一組專業(yè)需求 | 第二組專業(yè)需求 | 其他招聘條件 | 備注 | 筆試 | 招聘計劃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的比例 | 面試 | 成績計算方式 | 聯(lián)系人及電話 | ||||||
一級目錄 | 二級目錄 | 具體專業(yè) | 一級目錄 | 二級目錄 | 具體專業(yè) | 內容 | 方式 | 內容 | 方式 | ||||||||||||||
1 | 尋甸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 | 協(xié)勤 | 530129001 | 15 | 限男性 | 高中以上 | 不限 | 40以下 | 退伍軍人 | 行政執(zhí)法 | 閉卷 | 1:2 | 從事崗位基本能力素質 | 結構化 |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 | 楊萬增0871-62656677 | |||||||
2 | 尋甸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 | 協(xié)勤 | 530129002 | 10 | 不限 | 大專以上 | 不限 | 不限 | 行政執(zhí)法 | 閉卷 | 1:2 | ||||||||||||
尋甸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 | 行政助理 | 530129003 | 5 | 不限 | 本科 | 人文社會科學 | 法學 | 不限 | 人文社會科學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不限 | 行政執(zhí)法 | 閉卷 | 1:2 |
來源:http://kmxd.gov.cn/c/2021-04-01/5073102.shtml